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资讯 > 正文内容

调解与和解区别(法律上和解和调解有什么分别)

2023-04-13 21:12:05生活资讯1

法律上和解和调解有什么分别

庭外和解与法庭调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应当注意的是,庭外和解与法庭调解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

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第二,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庭外和解: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法庭调解: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扩展资料:

与诉讼外的调解相比较,法院调解有这样的一些特点:

1.法院调解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因此,当事人在此过程人所进行的行为,属诉讼行为,对当事人产生诉讼上的约束力;诉讼外的调解发生在诉讼之外,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2.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人民法院进行该活动,依据的是其审判职权,所进行的活动属于审判活动,具有审判上的意义,具有司法的性质;

后者的主持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行政机关的官员、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所进行的活动不具有审判性,不具有司法的性质。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调解规定》),在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3.法院调解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应当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进行,法院组织调解还需要有一定的程序;

诉讼外的调解虽然也要求要当事人自愿和合法,但这对它们而言不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的问题上也不像法院调解那样严格,在程序上,诉讼外调解也不如法院调解规范。

4.法院调解如果成功,其所形成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的,诉讼结束;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诉讼外的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拘束力外,其他机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拘束力,而只有一定的见证力,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就该争议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

需要注意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联系和区别:

两者相同之处在于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都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始终要贯彻自愿原则。

调解能否开始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同意接受调解,调解过程中是否同意让步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调解结束时是否能达成调解协议、达成何种内容的协议

参考资料:

和解与调解的相同之处

  和解与调解都是当事人在自愿和享有处分权的前提下,通过平等协商,互相妥协达成的,但二者有一些区别:一、是否由仲裁庭主持不同。

和解是当事人自行通过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的活动;而调解是当事人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解决方案的活动。 二、发生的阶段不同。 和解可以发生在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到裁决作出前的任一阶段,可以在开庭时,也可以在开庭前或开庭后;而调解只能发生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的那一阶段。 三、达成协议后结案的方式不同。 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即结案;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后仲裁庭制作调解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即结案。  遇到实际情况,没有谁好谁坏的说法,其目的都是为了顺利让双方达成协议。

和解与调解有什么区别

  到劳动局投诉的,劳动局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  受理后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为十五日。  调解不成的,劳动者要求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法律链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和解和调解的区别和联系

庭前调解与开庭调解的区别: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而且双方矛盾较小则使用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则是必须的程序,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开庭审理后,都有和意且案情已大致查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庭外和解在开庭前后都可以进行,前提是双方达成合意;法院调解在开庭前,开庭审理时,做出终审判决前都可以进行。法院调解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必要程序。《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和解与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和解指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

调解和和解哪个可以发生在任何阶段

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简单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诉讼中间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

1、诉前调解。

2、立案调解。

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

3、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

4、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

5、社会化调解。

6、开庭调解。

开庭调解是指在开庭审理时,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是开庭审理的组成部分。

7、庭后调解。

庭后调解是指庭审结束后,判决下发前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xibujisuan.cn/98776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