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和裁定区别(决定和裁定的适用)
决定和裁定的适用
裁定和决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或者审理结束后,根据事实和法律,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和诉讼程序问题,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作的具有拘束力的处理决定。决定与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用于解决实体问题,裁定部分用于解决程序问题,部分用于解决实体问题,而决定只用于解决程序问题。
2.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判决和裁定,而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别作出。
3.效力不同。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者裁定,有关机关和人员依法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决定无论由哪一级、哪一个公、检、法机关作出,均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和抗诉。
决定和裁定的适用范围
决定的近义词:决议,决策,决则,决计,决意,定夺,决断,确定,裁夺,裁定,决定。
选择的近义词:,择取,择决,选定,遴选,选取,拣择,择定,选用,择遴,选拔等等。
法院裁定和决定的适用
刑事裁定和刑事决定的区别:
(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决定。
(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刑事裁定主要适用:驳回自诉、驳回上诉或抗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停止执行死刑、依法应予减刑或假释等。
(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
(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
决定和裁定的适用情形
判决与裁定和决定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用于解决实体问题,裁定部分用于解决程序问题,部分用于解决实体问题,而决定只用于解决程序问题。
2.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判决和裁定,而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别作出。
3.效力不同。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者裁定,有关机关和人员依法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决定无论由哪一级、哪一个公、检、法机关作出,均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和抗诉。
裁定与决定最通俗的区别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在我国,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 )驳回起诉;
(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法律中决定和裁定
答:裁定是人民法院对程序性问题作出的处理结果。
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实体性问题作出的处理结果。
裁决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
裁判也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不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有时也指仲裁机构作出的处理结果。
从法律上讲:
裁定和判决属于诉讼法的范畴。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结之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两者主要不同在于判决重于处理实体问题,而裁定重于处理程序问题。 裁决则主要是一个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特定的民事纠纷居间进行载断的行为。 裁决与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明显不同,比如权力 主体不同,权力来源不同,适用范围不同,适用程序不同,最后的效力不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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