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拘留区别(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被拘留人员在看守所是劳动的,一般都是手工活。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拘留会有什么影响
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这是区别于刑事处分的重要和要素。
但当事人如果超过16岁被处以行政拘留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至于刑事拘留30天后,是否叫家属去,要看案件的调查结果。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予以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确有犯罪嫌疑,但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继续侦查,可能联系家属办理相关手续;确有犯罪嫌疑,证据充分。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立即逮捕。可能联系家属取走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物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和刑拘的区别
1: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你在违反了一些治安条例等方面的原因而对你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个程序,刑事拘留的结果可能是批准逮捕,准备接受检察院的公诉,也可能因为各种情况如证据不足所以释放,也可能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2:劳改劳改是介于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之间的一种处罚措施,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由法院审理。
3:坐牢所谓坐牢就是刑事处罚了。是最严重的。劳改和坐牢会留下案底,就是所谓的前科,拘留没有。
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哪些?
1、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是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
2、坐牢,是通俗语言,其内涵包括各种受关押的行为,有时特指刑事处罚。
3、在刑事诉讼中,判决之前的羁押(包括刑事拘留期间和逮捕羁押期间)都可以折抵刑期。
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坐牢是刑事处罚,后者更重。拘留一般在看守所,或者临时性在派出所也可能,不过如果正式拘留,都就在看守所。坐牢则是在监狱,要进行劳动改造。
拘役是不是不用去坐牢了
六个月拘役好。
两者相同的是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服刑地:被判处的拘役六个月的罪犯在看守所服刑;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罪犯,如剩余刑期少于三个月的在看守所服刑,超过的会去监狱服刑。
刑事拘留20天了意味着什么
看守所在押人员被监视居住的,必须在公安机关指定区域生活,随传随到,否则视为逃脱,可以立即终结监视居住,追究当事人责任,在其临近开庭前期,由看守所负责继续收监该人,保证其按时前往开庭。
看守所释放的在押人员,其档案由公安机关掌握,留档备查,但并不影响日后生活。
拘留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拘役是指有嫌疑的人予以拘留的是拘役证,拘捕证是有犯罪事实的需要抓人,是要拘捕证的。
拘押与羁押的区别
送押意思是押着犯人或俘虏送交有关方面。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是一个送一个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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