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代理saas软件(有什么独家代理的产品,而且好销售)
有什么独家代理的产品,而且好销售
销售代理是委托人授予独立的代理商“销售代理权”,代理商在销售代理权限内连续地代表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商品及办理其他与销售有关的事务(如:广告、售后服务、仓储等),代理商在销售完成后领取一定的佣金。
1、直接销售代理与间接销售代理
所谓直接销售是指销售代理商以委托人的名义替委托人进行销售事务,其法律后果直接地由委托人承担。
而间接销售代理是指销售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委托人进行销售事务,其法律后果间接地由委托人承担。
2、独家销售代理与多家销售代理
独家销售代理是指厂商授予代理商在某一市场(可能以地域、产品、消费者群等区分)独家权利,厂商的某种特定的商品全部由该代理商代理销售。
以地域划分的独家代理是指该代理商在某地区有独家代理权,这一地区的销售事务由其负责。
有时,由于代理商的销售能力十分强,厂商便不再划分代理区域,而是将海外的全部销售由某代理商独家代理,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按产品划分,设立独家代理商是指某代理商拥有厂商的某种或某几种产品的独家代理权的情况。
多家代理是指厂商不售予代理商在某一地区、产品上的独家代理权,代理商之间并无代理区域划分,都为厂家搜集订单,无所谓“越区代理”,厂家也可在各地直销、批发产品。
采取多家代理的厂家较多,多家代理中,代理商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只有厂家名头甚响,产品畅销时,代理商才肯采用此代理方式。如日本的许多电子厂家采用多家代理方式,如Casio(卡西欧)电子计算机、Panasonic(松下)寻呼机的生产厂家之所以能采用多家代理方式,主要是由于该厂家的产品技术先进,产品比较畅销。
3、缔约代理与媒介代理
所谓缔约代理是指代理商有代表委托方(卖方)订立销售合同的权力。按照日本学术界的看法,缔约代理中的代理与委托方是委托一代理关系。在实务上,缔约代理商代理委托方订立销售合同时,应在合同上载明“卖方××,代理商××”的字样,英文合同上则以“××(代理商名称)on behalf of××(委托方名称)或as agent of××(委托方名称)”的方式表示出来。
媒介代理是指代理商只有媒介交换,促进交易的权力,而没有代表委托方签订合同的权利。所以,媒介代理商不享有真正意义下的代理商权限。在合同上,一般不显示媒介代理商的身份。媒介代理商与经纪商在本质上并无区别,只是媒介代理商是为特定厂家媒介交易,且与委托方关系持久,而经纪人则广为一般人媒介交易,且没有持续关系。
4、总代理与分代理
现实生活中,总代理与独家代理的概念常混为一谈,这里有必要澄清。
所谓总代理是指该代理商统一代理某厂家某产品在某地区的销售事务,同时它有权指定分代理商,有权代表厂商处理其它事务。因此总代理商必须是独家代理商,但是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是总代理商,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有指定分代理商的权力。因此总代理制度下,代理层次更为复杂,因而,常常称总代理商为一级代理商,分代理商则为二级或三级代理商。分代理商也有由原厂家直接指定的,但是大多数分代理商由总代理商选择,再上报厂家批准,分代理商受总代理的指挥。
采用总代理方式的厂商不少,可以说,运用代理商的厂家大多采取总代理方式。
采用总代理制的优点是可以利用代理商拓展市场,缺点是代理层次增多,易造成管理不善。
5、佣金代理与买断代理
这是按代理商是否承担货物买卖风险,以及其与原厂的业务关系来划分代理形式。
佣金代理方式是指代理商的收入主要是佣金收入,代理商的价格决策权受到一定限制。佣金代理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代理关系的佣金代理商,一种是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
代理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是法律意义上纯粹的代理关系。销售代理商仅为国外厂商在当地推销其产品,并在厂商授权—氏以厂商的名义与当地顾客签订买卖合约。产品的价格完全由厂家指定,代理商销售产品后,向厂家索取佣金作为报酬。在交易过程中,代理商不以自己的名义进货,即不从厂商购产品,只是起媒介交易作用。
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是指:代理商根据厂商制订的价格范围(有一个上、下浮动率),加上自己的佣金费作为产品售价,向顾客推销产品,与客户订好买卖合同后,该代理商向厂商订货,并以自己的名义进口代理产品。待收到客户贷款后,代理商从货款中扣除佣金汇给厂家。
由于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进口货物,因此,他与厂家的关系实际上已是买卖关系,而非代理关系,当代理商将货物交给客户而又收不到货款时,他要负担“坏帐”损失。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商风险比较大,因此,厂家给予代理商价格浮动的范围,代理商在此价格范围内有最终价格决定权。
买断代理商与厂家是一种完全的“买断”关系。他们先自己掏钱向厂家进货再销售,而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则是先从厂家进货,若收不到货款时,再承担“坏帐”损失。因此,买断代理商风险更大,他们对产品的销售价格拥有完全决定权,其收入来自买卖的差价,而不是佣金。
独家代理的优势劣势
优点,独家代理,享受一对一服务,卖家享受双倍服务。独家委托卖房缺点就是,服务质量没有保障。买房者为了尽快把房子卖出去,很容易碰上不法中介,还要忍受多个中介公司的经纪人打扰。
独家代理优势
独家代售的好处:
1、 省时、省力:多家公司代理无效客源多,每个客户看房时都要去就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2、 安全、放心:独家代理少了许多中间环节,房主只与一个人联系增加了安全性,也更放心。
3、 利益保障:多家代理时,中介公司为了争取成交往往会首先牺牲您的利益,独家委托,代理方会给您一份平时的实际成交价格,并维护您的利益。
4、 快速的成交:经纪人会全心全意为您服务,独家委托的房产优先打精品广告,并由代理方代为广泛推销,增加成交几率。 独家代售的坏处:1、整个房地产大环境不好时,独家比多家更难销售。2、有可能让独家的房屋中介吃差价。3、对于其它中介带来的客户不能成交。4、成交后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佣金。
独家代理属于什么渠道
经销商:1、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
2、经销商可以与厂家有直接联系,也可能与某个大的代理商有直接联系。
3、经销商对从厂家或代理商手中买来的产品拥有所有权,可以自行处置。赚的就是买进以及卖出价之间的差额利润。
4、我感觉特约经销商和代理商非常类似。
5、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代理商:1、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2、传统意义上的代理商对产品没有所有权,只收取佣金。他们不是买断厂家的产品,而是替代他们卖出去。
3、但现在随着代理商概念的扩展和代理商规模的扩大,代理商是否只是收取佣金不能确定。
分销商:1、分销的概念和批发是相对的,就是“分着卖”,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
2、“分销商”,一般是企业,多用来指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他们对市场渠道有比较深的了解,往往面向的是一些有固定消费群、客户群的公司商店,很少直接卖给消费者。
3、分销商往往代理(此处代理应该不只是收取佣金)很多类型或品牌的产品。
总之,
1、经销商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其中的特约经销商就是代理商,经销商中也可能是分销商。
2、代理商可能被称为经销商,也可以是分销商。
3、经销商和分销商很类似,只是分销商一般和提供产品企业的关系更加牢固稳定,他们的市场目标和渠道也更加明确,比较的专业和对口。代理商一定是受到企业授权的,分销商往往受到企业授权(类似特约经销商),而经销商中除了特约经销商外,一般没有得到企业的授权。
4、经销商一般对产品拥有所有权,代理商则一般没有,但现实情况也很难说,有的高级别的代理商,也称为特约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而低级别的代理商也被称为经销商,但是没有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默认为:
称自己为经销商的,为自由贸易商,没有得到企业的授权,但是买断产品后有产品的所有权。
称自己为特约经销商的,有企业的授权,但有没有产品所有权不一定。
称自己为某某企业的代理商的,有企业的授权,但有没有产品所有权不一定。
独家代理的产品别也卖怎么办
独家代理是指只委托一个中介独家代理卖房,不能给别家卖,如果给别家卖了,就是违约,如果不卖了,不存在代理卖房之事了,不应该算是违约吧。
产品独家代理的利弊
独家代理可以发展二级代理,可以垄断项目资源,可以出台营销策划方案,可以独家占有市场,可以发展合作伙伴!
独家代理的产品有哪些
签独家代理也属于正规操作,如果您对此经纪人或者此中介公司比较信任的话签独家有两种方式 1有独家代理担保费,确定好房子价位,代理出售时效,过了时效此独家代理担保费是不于退还得,然后你就可以多家登记出售或者继续续签独家 2无独家代理费,确定好房子售价和出售时效,过了时效您可以不卖也可多家登记出售 3独家的还有一个特征就是,您不能通过其他途径出售,如果出售了也要支付独家代理中介费约定服务费用,还有就是限制你的价位上涨,不能随意变更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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