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如何筹资(社会保险的筹资模式有哪些)
社会保险如何筹资
狭义的卫生筹资指卫生领域中资金的筹集,广义的卫生筹资不仅包括了卫生资金的筹集,还包括了卫生资金的分配与使用,即广义的卫生筹资包括四个方面的内涵:如何筹集到足够的卫生服务资金,如何合理分配所筹集到的资金并组织卫生服务,如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如何控制资金的不合理使用。
卫生资金的主要筹集方式有四种:①政府卫生投入,指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公共卫生事业和各项医疗卫生保健活动的支出,政府筹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普通税收、专项税和通货膨胀等;②社会卫生筹资,指依靠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各类企业、社区等筹集卫生资金;③健康保险,指保险机构以某种方式和途径向投保人筹集资金,形成健康保险基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因利用卫生服务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政府健康保险、社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其他形式的健康保险(如社区健康保险、储蓄健康保险等);④个人卫生筹资,指消费者直接向卫生服务提供者支付其利用卫生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资金主要来源于居民个人可支配的生活消费资金。卫生资金的筹集水平可用根据来源法所计算的卫生总费用水平来衡量。
社会保险的筹资模式有哪些
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
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渠道
大方向你要知道, 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不外乎投资者投入的,债权人借入的。当然这个投入借入里面又细分了好多,比如是借银行的呀,还是个人的 ,或者是别的什么机构的等等, 于你的题目来看,你知道大方向就成了 ,一个投入一个借入。 其他的排除掉,想想也知道,你不可能天天等着政府补贴和别人捐赠对吧。
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方式有
一、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组成主要有三大部分:
A社会保险基金: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保基金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近几年,我国调整社会保障的制度结构,推动制度由单一体系向多支柱体系、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社会保险基金开始有了节余。老百姓平时领到的养老金、失业保险金,都是从这部分基金中支付的。
B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划拨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投资收益所形成的基金。该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
C补充保障基金:补充保障基金是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
二、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有哪些阻碍
第一,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仍然很重。国家负担重除了因为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继续由国家负担外,还因为国家目前还负担着一部分本应由三方共同分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实际上是由国家财政在负担。
第二,与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相联系,特别是由于企业负担过重,又导致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困难。亏损企业再负担过重的社会保险费用实在难以承受,而在国家行政强制统筹收费的情况下,企业也只有采取拖欠的办法。
第三,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性质均存在差异,这导致出现一个突出问题,即各地各自为政,各地方财政和企业的负担水平极不平衡,从而社会保障的社会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降低了统筹基金分担社会风险的能力。
第四,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身份的改变,随着人口跨区域流动的增加,城乡统筹、跨地区保障还有一定困难。
我国社会保险资金的筹资方式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的筹资渠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投资收益、滞纳金和其他收入。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包括:县级以上政府在社保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应给予补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和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4)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部分在所得税税前列支;个人账户资金免收利息税;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费筹资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银发[1997]第567号)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存入各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从1998年1月1日起,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计息;1998年1月1日以前存入的活期存款,以1月1日为界分段计息。《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1998年12月14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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