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与受害人区别(被害人和)
被害人和
区别: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
受害人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范围比被害人要广。比如说,某个刑事案件里,被害人的亲属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案件的受害人。
拓展资料:
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诉讼参与人之一。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只作为一般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但又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
被害人和受害人区别
目前刑事诉讼法律中没有要求被害人到庭,是否到庭要看被害人自己的意愿,不想到庭或者是因为一些原因来不了的可以进行委托,但如果法庭传唤,则应当到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八条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査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扩展资料被害人出庭作证的规则:被害人出庭作证应陈述犯罪过程的事实。被害人作证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被害人亲身经历了犯罪的整个或部分过程。 二是被害人被害后仍然健在,并且具有相应的证明能力。
被害人和受害人哪个是死人
1、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尸体一般根据案情进行解剖。
特别是死因不明的必须解剖,死因明确的一般也要搞清致命伤。
2、尸体解剖是越快越好的,当然有些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也要解剖,只不过条件不好,结论不准确。
被害人和自诉人的区别
被害人就是指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之一(刑事诉讼法第82条明文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起证人的作用;如果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当事人指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所有人,他又分有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被追诉(被告)的地位,执行控诉(起诉)或辩护(答辩)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主要就是指行政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又包括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两种。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要人民法院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裁判。因此,虽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但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分为狭义当事人和广义当事人。狭义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中的第三人。
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在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或称被执行人)。当事人的称谓不同,表明其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也不完全相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被害人和被告人供述不一致怎么办
安扶被害人不要激动,仔细想想事件过程!
被害人和受害人一样吗
(1)可以。
(2)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受害人不能探监。(3)从某种意义上讲,受害人探监,可能会帮助犯人更好地改造,反而是一种值得提倡的行为,是一种正能量,应予肯定。希望能帮到您。被害人和被告人口供不一致
应该是原告被告主张的事实不一致,具体听谁的,就要看证据及程序规定,负有举证的一方对自己主张的事实举证,无法举证,承担不利后果,无举证责任的一方可以举证,无法举证,仍然有对方即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举证,然后经过质证 由法官根据证据效力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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