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和代销区别(代销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代销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代理合同可以享有销售权利和再放代理的权利。而代理销售合同,只能享受销售权利。 这两类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在代销合同中,代销人对代销物能否销得出去不承担风险责任,购销合同中,所销售物品转移给 需方后,能否销售出去,供方不承担风险。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内容有个清楚的约定,如属代销合同,就应约定代销 费用、代销条件等内容。
代销合同的法律依据
1、费用支付不同,代理中,一般由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费用,而在挂靠中,则一般由挂靠方向被挂靠方支付费用。
2、完成的事项不同,代理是受托人为委托人完成事项,而挂靠是挂靠方为第三方完成事项。
3、责任承担不同,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中的委托人对外承担责任,而挂靠中一般会约定由挂靠方自己承担责任。
代销,是指厂商委托中间商,以中间商的名义销售货物,盈亏由厂家自行负责,中间商只取佣金报酬,若销售不出产品,仍可将产品退还给委托人。代销商与销售代理商一样,也不拥有对产品的所有权,只有代表委托人销售商品的权力,因此也只能领取佣金。代理与代销的区别较为明显:
①从理论上讲,销售代理是直接代理,而代销是间接代理。
②从实务上讲,代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代销产品;销售代理中,代理商以委托方的名义售卖产品。
③销售代理关系一般较为持久,大多有明确细致的代理合同,代销关系较为短暂,代销合同甚为粗略。
④销售代理商一般是批发商,而代销商一般是零售商。
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挂靠方),挂靠有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被挂靠方),承接经营业务,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挂靠方向挂靠企业上交管理费的行为,是挂靠行为。挂靠经营行为实质是承包承租经营行为。若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由被挂靠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挂靠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被挂靠方的财务会计核算;挂靠方和被挂靠方的利益分配以被挂靠方的利润为依据;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结算属于内部承包经营行为。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允许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但在有些行业法律不允许挂靠行为。 比如建筑业,此类行为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安全有重大隐患,造成严重亏损,如果一旦发生纠纷,被挂靠企业则成为被告,挂靠企业逍遥法外。所以在建筑行业中历来被我国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所禁止。 “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承包经营管理只是解决部分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的一种补充措施,并且只能对所承包企业的税后利润实行承包,所以不允许企业投资各方仅就管理或利润签订承包合同。
代销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代理合同可以享有销售权利和再放代理的权利。而代理销售合同,只能享受销售权利。 这两类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在代销合同中,代销人对代销物能否销得出去不承担风险责任,购销合同中,所销售物品转移给 需方后,能否销售出去,供方不承担风险。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内容有个清楚的约定,如属代销合同,就应约定代销 费用、代销条件等内容。
代销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在哪
从与厂家的关系看
厂家与代理商是代理的关系厂家与经销商是买卖的关系
代理商从厂家拿货,由于是代理而不是买卖的关系,所以一般可能不会现款现结,而厂家希望增加现金流转速度,就直接找经销商啦.
经销商
★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代销合同和经销合同
购销:就是超市拿钱来你这买货,一般涉及到是不是现金还是有帐期的,还有就是退换货的问题。代销的方式:这个与购销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是货款结算上的不同。
代销:是企业将产品委托给中间商代理销售方式。没销售出去的货品所有权还是你的,在结算时只是根据你的实际销售情况结算款项,在仓库及货架上的货品是不结算货款的。代销全部是有帐期结算的,只是时间的长短区别。
代销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委托代销业务指的是由于当事人抽不开身或者自己没时间去销售,因此吧销售业务委托给他人或者第三家公司进行代为处理的行为。委托代销业务可能需要签署相关的代销合同。
普通销售业务指的是由自己处理的各类一般的销售事务,也就是说普遍的销售行为,普通销售业务都是最常见的情况,而且也基本是通用的。
购销合同与代销合同的区别
不一样,委托加工就是委托其他企业进行零件加工,销售指的是产品买卖。
委托加工一般是本企业没有专业设备或者缺少设备,需要转移零件外部加工,是需要支付费用并且加工后零件运回公司进行装配,再进行销售。销售是产品销售,是多个加工好的零件组装在一起成为产品进行销售。
销售分类很广,有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以及直销等等。跟委托加工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代理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一、方式不同:
1、竞争性谈判采购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2、询价采购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二、适用条件不同:
1、竞争性谈判采购指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2、询价采购指技术规格统一的货物,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
三、程序不同:
1、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文件中至少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标准等事项,谈判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一般不得少于10天;
2、询价采购指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询价公告,满足于三家的最低要求,排外现象较严重,从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很难发现询价信息,很多询价项目信息不公开,不但外地供应商无从知晓相关的采购信息。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