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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责任内阁制)

2023-05-09 16:00:09西部百科1

什么是责任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是一种政府组织架构模式,它强调内阁成员应该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承担责任,并在必要时向议会负责。

在责任内阁制中,内阁是政府的核心机构,由首相或总理领导。内阁成员通常是各政党中的政治领袖,他们通过选举或任命进入内阁。内阁成员一般都是议会中的成员,因此他们必须向议会负责并接受议会的监督。

责任内阁制下,内阁成员必须对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负责。如果政府的政策出现问题或政策目标未能实现,内阁成员必须为此负责并可能被迫下台。这种机制可以确保政府的责任和透明度,增加政策制定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什么叫责任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而且不同于总统制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s)理念,议会内阁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对议会负责,不但个别之阁员需对议会负责,内阁整体亦需对议会负责。

如果议会对某位阁员或整体内阁不信任,个别阁员或整体内阁便需要辞职以示负责。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处于内阁制发展的较高级阶段。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构的核心——内阁由多数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宪政制度

什么是责任内阁制度

内阁制是国家权力游离于君主集权和民主政治之间的一种折中方案

英国内阁自诞生之日起 就与议会联系密切 先有议会之发展 方有内阁之形成 由内阁首相(当时多由财政大臣充任)领导的一小部分核心成员议决大政 首相开始的主要作用也就是向国王和议会转达内阁成员的集体决议 后来才逐渐成为内阁领袖

英国由于是两党制 所以其内阁首相多由执政党之领袖充任 而其党员多为议会成员 能成为执政党必在议会占多数 所以往往英国议会和首相不会发生冲突 相反甚至唯首相马首是瞻

责任内阁制不同之处在于 一般无名义上的共同领袖(国王或女王) 而且议会多党制为主 很多时候单个党派难以形成议会多数 所以联合执政的情况比较普遍 在这种情况下 议会和总理为首的执政班子无法保持步调一致 冲突在所难免 这种制度好处在于政府机构监督力度较大 坏处是国家政局较容易波动 政府更迭频繁 不利于政策的稳定执行 当然 在欧美等国 19世纪文官制度改革后 公务员不随政府首脑更替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坛波动对下层的影响

什么是责任内阁制的核心

英国

责任内阁制的形成标志是前首相罗伯特·沃波尔失去下院多数的信任,被迫率内阁全体辞职。

1742年,首相罗伯特·沃波尔失去下院多数的信任,被迫率内阁全体辞职。此后,“内阁失去下院多数信任必须辞职”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制度。由此,形成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的发展历程:

1、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威廉三世逐步退出内阁。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根据《王位继承法》,由德国的汉诺威选帝侯继承王位,即乔治一世。

2、1742年,首相罗伯特·沃波尔失去下院多数的信任,被迫率内阁全体辞职。此后,“内阁失去下院多数信任必须辞职”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制度。

3、1784年,小威廉·庇特试图通过改革来抑制国王(乔治三世)专权倾向抬头,而当时有不少议员被国王收买,庇特下令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议会,他的改革得到新议会的大力支持,庇特得以继续主持内阁17年。

4、由此形成惯例:内阁失去下院多数议员信任,可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若新议会支持内阁,则内阁继续执政,否则必须辞职,由下院多数派去组阁。由此,形成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制。

扩展资料

英国内阁的作用:

政府中的高级大臣组成的。英国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既操纵立法,又管理行政,被看作是对“国家行政的最高控制”,“政府的主要工具”以及“大多数立法和行政主动性的来源”,总之,它是国家的行政之巅。它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它是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包括内政、外交、防务、教育、科研等各项决策。

2、控制立法。现代社会中由于立法量的增加及其复杂化,议员个人既无设备又缺乏全面的知识和足够的信息来准备复杂的议案,导致政府逐渐加强对立法的控制,政府提出公议案,这种议案都是由内阁提交下院通过的。

3、作为政党的领导。首相是执政党领袖,内阁大臣都是由执政党领导组成的。内阁除了对国家、政府进行行政上的领导外,同时也对其政党行使着领导权。如讨论决定党的方针政策,竞选宣言等,在下院和公众中,为其 党的政策、行动进行宣传,解释和辩护等。

什么是责任内阁制 基本原则是什么

1、内阁由下院多数党单独组成,内阁大臣必须是下院议员,多数党的领袖为当然的内阁首相,有任免内阁大臣的权利。

2、内阁实行集体负责制,对外必须全体一致,并与首相共进退,共同负责政府的行政事务;

3、内阁失去下院信任时,应全体辞职或通过国王解散议会(下院),重新选举,由选民(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存留。

什么是责任内阁制 临时约法

最主要是用来限制袁世凯。

当时孙文做临时总统时,实行的是美国式的,就是总统负责制。袁世凯当总统后,国民党人又看出袁世凯的野心,所以宋教仁在起草《临时约法》时,把政体改为了总理负责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把权力仍旧抓在国民党手里。

什么是责任内阁制最简单的理解

是一样的意思,但责任内阁制主要说的是这种政治制度。

责任制内阁主要讲的是内阁。

因为内阁是经历了很长的一段发展时期才发展成为责任制内阁的。

内阁在君主专制时期就有的,责任制内阁是在君主立宪制确立后,首相沃波尔上台开始确立,19世纪中期才基本定型下来的。

责任内阁制怎么理解

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内阁总理或首相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对议会而非对总统负责;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总理对总统要办的事项如不同意,可以驳回;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内阁总理签署才能生效。

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控制着下院立法程序,控制着下院及其决策权,宣布提前大选权等,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从而操控着立法权。

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 内阁的首脑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的成员由内阁的首脑从与其政见相近的议员中挑选,或由参加内阁的各党派协调分配名额产生,然后提请国家元首任命。内阁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负责。

责任内阁制含义

责任内阁制确立时间是1721年。从16世纪初直到18世纪初,内阁制依然处于萌芽状态。18世纪初期,辉格党在英国政坛日益占有优势,实际掌握了政权,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第一仟内阁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内阁制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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