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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与法治的主要区别(人治与法治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2023-05-10 21:24:08自我学习1

人治与法治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1)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正、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可靠的逻辑思维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2)培养法治思维,须抛弃人治思维。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①在依据上,法治思维处理法律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人治思维的本质是人高于法或权大于法。

  ②在方式上,法治思维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而人治思维漠视规则的普遍适用性,按照个人意志和感情进行治理,具有极大的任意性和非理性。

  ③在价值上,法治思维强调集中社会大众的意志来进行决策和判断,是一种“多数人之治”的思维而人治思维是个人说了算的专断思维,主要表现为少数个人的集权专断。

  ④在标准上,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不在于有没有法律或者法律的多寡与好坏,而在于最高的权威究竟是法律还是个人。

人治与法治有什么区别

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

1、本质不同 法治思维本质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 人治思维是将公共事务管理的良善与否寄托于个别贤人,遇贤则良,遇不贤则废,结果是“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摆脱不了历史“周期律”的控制,不可能有持续的良善之治。

2、方式不同 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人治思维则漠视规则的普遍适用性,按照统治者个人的意志或者感情进行治理,治人者以言代法、言出法随、朝令夕改,具有极大的任意性和非理性。

3、依据不同 法治思维认为国家的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处理法律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人治思维的本质是人高于法或权大于法,它主张凭借个人尤其是掌权者、领导人的个人魅力、德性和才智来治国平天下。

4、要求不同 法治思维无论是决策、执行,还是解决矛盾、推动发展、深化改革,都要不断审视行政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合法,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人治思维则是个人说了算的专断思维,虽然有时也强调集思广益进行治理或作出决定,但主要表现为少数个人的集权专断,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要求加以限制。

人治与法治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如下: 1、代表性不同 法治是多数人之治,法律是大家合意的表示,全民意志的表示;而人治是一个人的意志,凭批示,领导要怎么办就得怎么办,这就是人治。 2、先后不同 法治是按照事先建立的法律规则进行法律适用,“十二铜表法”,“商鞅立信”,都是事先立了规矩,向社会宣告颁布,令出必行。包括立法者自己,也要坚决遵守,这都是事先立法。而人治是事后立规,便宜行事。发生事件之后,再随机出台处理原则,随势而为,政策治国,跟着社会状况,随时变化。 3、管理不同 法治是将矛盾带上法庭,理性管理国家。让国家按照秩序,以法治的渠道来解决,稳妥而恒定。而人治是搞运动,像到处游行,把嫌疑人拉到广场上宣判,公开处理,一下子从重打击,一下子从轻放过。 4、立场不同 法治国家,主权在民。人民掌握国家主权并由人民授权立法,立法既要遵循民主程序又要以符合人类文明公理为原则。人治国家,主权在王。君王既是国家的主权者,也是国家的立法者,法律制度不过是君王施行统治的工具而已。

人治与法治哪个更好举例

以法治国乃立国之本,这已被无数事实证明,无可非议。人治及为国之祸,因为人不是神,任何人都不可能超越人性,人越伟大,破坏力也越大。人治即权治,权力和腐败是一对孪生兄弟,绝对的权力之下腐败是无法根除的,而腐败恰恰是动摇国基的最大祸手。因此说:法治是立国兴邦的必由之路。

人治与法治有何不同

社会是向前发展的,是从人治走向法治的。人治并不会使社会和谐。只有实现法治,社会才会有秩序,才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人治与法治的辨析

法治与人治相比较,具有十分明显的优越性。这个“优越性”一般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一、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讲的,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即人治)。夜就是说,依照法律决策优于一人的决策,法律不受人的感情因素的影响而能作出公正的裁决。

二、法治有监督体系,能有效的防止个人专断和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已成为一条公理。

三、法治能客观的反映和作用于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要求主体平等、交换自由与主权明确,要求合法权利得到可靠保障,而这些只有通过实现法治才能全面达到。

四、法治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没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民主就没有保障,也不能发展。要建设民主政治,就必然要实行法治。尽管这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但最终走向法治是不可避免的。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是什么?法治的优越性有哪些?

1、明确性,法律规则较清晰,有明确具体的表达形式,经由文字准确记录并加以传播,对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属禁止之列作出规定,易于人们掌握和遵守。2、具有稳定性。

3、具有执行性,有专门的执行机关,为法律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提供了机构保障。因此,非常有必要把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到法治建设之中。

4、更有利于实践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

5、更有利于增强执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从人治到法治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历史进程:让法治真正成为一种思想方式、活动方式、生活方式,需要不断破除影响法治建设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法治不是抽象的,法治体现在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具体方面。从法治文化、法治理论的构建到个案正义的实现,都应强化对法治优势的认知。法治的比较优势在不同国家、不同文化土壤有不同表现形式。必须要立足国情,从本土资源和传统文化中汲取法治智慧,在中国特色的法治实践中发现法治文明建设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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