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和劳动区别是什么(劳务和劳动区别是什么呢)
劳务和劳动区别是什么呢
(一)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双方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则更为广泛,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法律法规对劳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二)主体双方的性质和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安排。
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和依附性。虽然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也存在一定的管理关系,但是该管理更侧重于在提供劳务时的安排。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三)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不需要给劳动者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
劳务与劳动的区别
劳动与劳务的区别二者概念不同。
劳动,为操作;活动。出自《庄子·让王》:“春耕种,形足以劳动。”现代词语一般指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活动。或指使不安宁。劳,本义努力劳动、使受辛苦。动,《说文》释义“动,作也。”指事物改变原来位置或脱离静止状态(跟“静”相对)。
劳务,谓勤苦劳作。出自《吕氏春秋•遇合》:“天下之民,其苦愁劳务从此生。” 现代经济学术语。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比如:劳务市场。务,本义致力、从事
劳务和劳动有什么区别
(一)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双方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则更为广泛,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法律法规对劳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二)主体双方的性质和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安排。
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和依附性。虽然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也存在一定的管理关系,但是该管理更侧重于在提供劳务时的安排。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三)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不需要给劳动者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
具体如下:
1)、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确定性规范。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劳动者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报酬支付的原则上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民法中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
3)、报酬支付形式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有一定的规律性;
而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由双方约定,往往一次性即时结清或按阶段支付。
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违纪处理权上
劳动关系中,若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而在劳务关系中,单位也有对劳动者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包括对其给予其他纪律处分等形式。
(四)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1)、对外责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相互责任的区别
在劳动关系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的责任,而且还要负行政的责任,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
劳务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无行政责任。
(五)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范来调整。
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其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适用《民法通则》 和 《合同法》 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劳务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双方协商确定是否需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法律对此不加干涉。
(六)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定程序为调解、仲裁和诉讼。
而劳务关系纠纷则无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可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
(七)保护时效不同
劳动关系的保护时效一般为一年,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进行了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而劳务关系作为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其保护时效一般为三年。
劳务和劳动区别是什么呢英文
雇佣(英语:employ,意近:就业)是指二个伙伴之间的契约关系,其中一方为雇佣者(雇主、雇佣人、资方、甲方),另一方为被雇佣者(雇员、受雇人、劳方、乙方)。从法律意义来看,通过双方契约约定,“被雇佣者”为“雇佣者”工作(出卖劳动、提供劳务),并由雇佣者提供报酬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的范畴。
在商界,一个生产机构需要尽力进行产出行为以获得商业利润(profit),具体从事这种产出行为的人并以此获得所得的人称为雇员、职员。
另外,在公共行业(如政府部门、非营利机构)也存在类似的雇员、职员,通常称为公务员、公职人员。
提供个人工作机会并酬以薪资的持续活动,称为“雇用”。利用个人或多人所提供的服务来换取工资或其他款项的行为,则称为“短期雇用”。为维持生计或作为主要事业或工作而从事的活动,不论有薪与否,都称为职业。
劳务和劳动区别是什么呢英语
1、雇佣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2、而雇用是指出钱购买劳动力,形成的可能是劳动关系,也可能是雇佣关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务和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第一、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是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第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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