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收益(如何提高收益法估值的准确性)
如何提高收益法估值的准确性
有以下几种情况计算资产评估中的收益:
(一)资产未来收益期有限的情况:
在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具有特定时期的情况下,通地预测有限期限内各期的收益额,以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各年预期收益折现值之和,即为评估值V,
基本公式是:V=a/r(1-(1+r)^-n)
式中:——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收益期有限时,还包括期末资产剩余净额;
n——收益年期;
r——折现率。
(二)资产未来收益无限期的情况:
无限收益期的情况下,有两种情形:
1.未来收益年金化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首先预测其年收益额,然后对年收益额进行本金化处理,即可确定其评估值。
基本公式为:资产评估值(收益现值)=年收益额/本金化率
有的资产评估时,其未来预期收益尽管不完全相等,但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稳定,各期收益相差不大,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评估。
2.未来收益是不等额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首先预测未来若干年内(一般为5年)的各年预期收益额,对其进行折现。再假设从若干年的最后一年开始,以后各年预期收益额相同,将这些收益额进行本金处理,最后,将前后两部分收益现值求和。
收益法,也称收益资本化法、收益还原法。是房地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然后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转换为价值来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的方法
收益估值方法
指数收益法,即参考两交易所的行业指数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也就是把停牌期间行业指数的涨跌幅视为停牌股的涨跌幅以确定当前公允价值。这一方法容易操作,也比较透明。
收益法估值方法
股权价值怎么评估
①收益现值法,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
②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③现行市价法,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参照相同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评定重估价值。
④清算价格法,用清算价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二、股权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三、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现在深圳已经取消股权转让公证手续了);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
5、针对股权转让手续,去窗口资料时需要验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股权价值怎么评估的相关内容,对于股权价值的评估主要还是看它能给人们带来多少利润和价值,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如何提高评估收益
未来收益可确定、收益期可确定、风险能控制的企业适合收益法
收益性提高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注意事项
1、可比性原则必须以一致性原则为前提,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只有同一会计主体的前后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一致,才能使不同会计主体之间的比较相关有用;只有各个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并且具有可比性,他们之间的比较才会相关有用。
2、相关的或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一定就是可比的会计信息,为增加可比性,不同会计主体应尽可能采用统一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并以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为规范。
但过分强调会计方法和程序统一追求可比性,则可能会削弱甚至破坏相关性和可靠性。如果统一性掩盖了各会计主体之间真正的差别,其可比性也将大大削弱。
3、可比性原则要求会计主体提示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并且在改变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将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披露。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一条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
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如何提高收益法估值的准确性和准确性
1、收益法:专利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此方法针对已经产业化的专利比较试用,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都会首选收益法,由于无形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上面披露的各项成本,费用显示不完整,所以成本法不太适合;国内缺乏一个活跃稳定的专利交易市场,没有专利交易参考对象,所以市场法也不适合。
2、成本法:取得现成资产所需要的各项必要成本、利润、费用,俗称重置成本,该方法试用于有形资产,机械设备,厂房,运输工具,房产。
成本法计算方式=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学贬值重置成本=研发人工成本+研发费用支出+管理费用+机会成本(按基准日到期年限小于5年的国债到期收益率平均值作为机会成本报酬率)
实体性贬值:持续使用造成的物理性损耗,即折旧功能性贬值:由于技术进步造成的知识产权资产功能相对落后造成的损失经济性贬值:外部环境改变或不可控时间的影响造成的知识产权机制下降
3、市场法:根据近期市场发生交易的类似资产做对比,市场法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但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需要有一个活跃成熟的交易市场,交易越频繁,资产价格越容易比对。选取合适的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进行对比分析加上数据可靠性验证,调整差异确定价值。
专利权评估报告和专利权评价报告都是对专利权的一种评估与评价,很多人搞不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这两个报告不管是从定义、针对的对象都有很大的区别。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的报告。为了确定专利的稳定性,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不会造成侵权或者无效。同时也是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的专利进行检索。是一种官方出具的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专利权评估报告是由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第三方评估公司或机构出具的报告。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
专利评估是实现专利产业化和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关键一步,权利人希望通过专利评估预测专利的未来发展前景,并使之产生更大可能的效益。另外,产权具有时间性,所以产权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充分地管理经营其产权。
收益法估值的具体方法
公司估值方法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对估值方法,特点是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P/E估值法、P/B估值法、EV/EBITDA估值法、PEG估值法、市销率估值法、EV/销售收入估值法、RNAV估值法;另一类是绝对估值方法,特点是主要采用折现方法,如股利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模型等。
一、P/E估值法
市盈率是反映市场对公司收益预期的相对指标,使用市盈率指标要从两个相对角度出发,一是该公司的预期市盈率(或动态市盈率)和历史市盈率(或静态市盈率)的相对变化;二是该公司市盈率和行业平均市盈率相比。如果某上市公司市盈率高于之前年度市盈率或行业平均市盈率,说明市场预计该公司未来盈利会上升;反之,如果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表示与同业相比,市场预计该公司未来盈利会下降。所以,市盈率高低要相对地看待,并非高市盈率不好,低市盈率就好。
通过市盈率法估值时,首先应计算出被评估公司的每股收益;然后根据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被评估公司的行业情况(同类行业公司股票的市盈率)、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其成长性等拟定市盈率(非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一般要按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打折);最后,依据市盈率与每股收益的乘积决定估值:合理股价 = 每股收益(EPS)x合理的市盈率(P/E)。
逻辑上,P/E估值法下,绝对合理股价P = EPS × P/E;股价决定于EPS与合理P/E值的积。在其它条件不变下,EPS预估成长率越高,合理P/E值就会越高,绝对合理股价就会出现上涨;高EPS成长股享有高的合理P/E,低成长股享有低的合理P/E。因此,当EPS实际成长率低于预期时(被乘数变小),合理P/E值下降(乘数变小),乘数效应下的双重打击小,股价出现重挫。因此,当公司实际成长率高于或低于预期时,股价往往出现暴涨或暴跌,这其实是P/E估值法的乘数效应在起作用。可见,市盈率不是越高越好,因为还要看净利润而定,如果公司的净利润只有几十万或者每股收益只有几分钱时,高市盈率只会反映公司的风险大,投资此类股票就要小心。
从实用的角度看,可以认为只有在市盈率等于或最好低于公司普通每股收益增长率的条件下,才对一家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这意味着,如果某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长率为10%,那么你最高只能支付10倍于该收益的买价,这种做法建立在一个假设前提之上,即一家高速增长的公司比一家低速增长的公司具有更大的价值。这也导致了一个后果,以一个高市盈率成交的股权交易并不一定比低市盈率的交易支付更高的价格。
市盈率倍数法的适用环境是有较为完善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要有可比的上市公司,且市场在平均水平上对这些资产定价是正确的。中国的证券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市场价格对公司价值反映作用较弱,采用市盈率法的外部环境条件并不是很成熟。由于高科技企业在赢利性、持续经营性、整体性及风险等方面与传统型企业有较大差异,选择市盈率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要注意针对不同成长时期的高科技企业灵活运用。
二、P/B估值法
市净率是从公司资产价值的角度去估计公司股票价格的基础,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这类资产负债多由货币资产所构成的企业股票的估值,以P/B去分析较适宜。通过市净率定价法估值时,首先应根据审核后的净资产计算出被估值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然后根据二级市场的平均市净率、被估值公司的行业情况(同类行业公司股票的市净率)、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其净资产收益率等拟定发行市净率(非上市公司的市净率一般要按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打折);最后,依据发行市净率与每股净资产的乘积决定估值。公式为:合理股价 = 每股净资产x合理的市净率(PB)。
P/B估值法主要适用于那些无形资产对其收入、现金流量和价值创造起关键作用的公司,例如银行业、房地产业和投资公司等。这些行业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虽然运作着大规模的资产但其利润额且比较低。高风险行业以及周期性较强行业,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的企业。
三、EV/EBITDA估值法
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杠杆收购的浪潮,EBITDA第一次被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们广泛使用。但当时投资者更多的将它视为评价一个公司偿债能力的指标。 随着时间的推移,EBITDA开始被实业界广泛接受,因为它非常适合用来评价一些前期资本支出巨大,而且需要在一个很长的期间内对前期投入进行摊销的行业,比如核电行业、酒店业、物业出租业等。如今,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分析师和市场评论家们推荐投资者使用EBITDA进行分析。
最初私人资本公司运用EBITDA,而不考虑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是因为他们要用自己认为更精确的数字来代替他们,他们移除利息和税项,是因为他们要用自己的税率计算方法以及新的资本结构下的财务成本算法。 而EBITDA剔除摊销和折旧,则是因为摊销中包含的是以前会计期间取得无形资产时支付的成本,并非投资人更关注的当期的现金支出。而折旧本身是对过去资本支出的间接度量,将折旧从利润计算中剔除后,投资者能更方便的关注对于未来资本支出的估计,而非过去的沉没成本。
因此,EBITDA常被拿来和现金流比较,因为它和净收入(EBIT)之间的差距就是两项对现金流没有影响的开支项目,即折旧和摊销。然而,由于并没有考虑补充营运资金以及重置设备的现金需求,而且EBITDA中没有调整的非现金项目还有备抵坏账、计提存货减值和股票期权成本。因此,并不能就此简单的将EBITDA与现金流对等,否则,很容易将企业导入歧途。
EV/EBITDA最早是用作收购兼并的定价标准,现在已广泛用于对公司价值的评估和股票定价。这里的公司价值不是资产价值,而是指业务价值,既如果要购买一家持续经营的公司需要支付多少价钱,这笔钱不仅包括对公司盈利的估值,还包括需承担的公司负债。企业价值被认为是更加市场化及准确的公司价值标准,其衍生的估值指标如EV/销售额、EV/EBITDA等被广泛用于股票定价。
四、PEG估值法
PEG是在P/E估值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将市盈率与企业成长率结合起来的一个指标,它弥补了PE对企业动态成长性估计的不足。 鉴于很多公司的投资收益、营业外收益存在不稳定性,以及一些公司利用投资收益操纵净利润指标的现实情况,出于稳健性的考虑,净利润的增长率可以以税前利润的成长率/营业利润的成长率/营收的成长率/每股收益年增长率替代。
PEG估值的重点在于计算股票现价的安全性和预测公司未来盈利的确定性。如果PEG大于1,则这只股票的价值就可能被高估,或市场认为这家公司的业绩成长性会高于市场的预期;如果PEG小于1(越小越好),说明此股票股价低估。通常上市后的成长型股票的PEG都会高于1(即市盈率等于净利润增长率),甚至在2以上,投资者愿意给予其高估值,表明这家公司未来很有可能会保持业绩的快速增长,这样的股票就容易有超出想象的市盈率估值。
由于PEG需要对未来至少3年的业绩增长情况作出判断,而不能只用未来12个月的盈利预测,因此大大提高了准确判断的难度。事实上,只有当投资者有把握对未来3年以上的业绩表现作出比较准确的预测时,PEG的使用效果才会体现出来,否则反而会起误导作用。此外,投资者不能仅看公司自身的PEG来确认它是高估还是低估,如果某公司股票的PEG为12,而其他成长性类似的同行业公司股票的PEG都在15以上,则该公司的PEG虽然已经高于1,但价值仍可能被低估。当然,也不能够机械地单以PEG论估值,还必须结合国际市场、宏观经济、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景气、资本市场阶段热点、股市的不同区域、上市公司盈利增长的持续性以及上市公司的其他内部情况等等多种因素来综合评价。
五、P/S估值法
市销率指标可以用于确定股票相对于过去业绩的价值。市销率也可用于确定一个市场板块或整个股票市场中的相对估值。市销率越小(比如小于1),通常被认为投资价值越高,这是因为投资者可以付出比单位营业收入更少的钱购买股票。
不同的市场板块市销率的差别很大,所以市销率在比较同一市场板块或子板块的股票中最有用。 同样,由于营业收入不像盈利那样容易操纵,因此市销率比市盈率更具业绩的指标性。但市销率并不能够揭示整个经营情况,因为公司可能是亏损的。市销率经常被用于来评估亏损公司的股票,因为没有市盈率可以参考。在几乎所有网络公司都亏损的时代,人们使用市销率来评价网络公司的价值。
P/S估值法的优点是销售收入最稳定,波动性小;并且营业收入不受公司折旧、存货、非经常性收支的影响,不像利润那样易操控;收入不会出现负值,不会出现没有意义的情况,即使净利润为负也可使用。所以,市销率估值法可以和市盈率估值法形成良好的补充。
P/S估值法的缺点是:它无法反映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即使成本上升、利润下降,不影响销售收入,市销率依然不变;市销率会随着公司销售收入规模扩大而下降;营业收入规模较大的公司,市销率较低。
六、EV / Sales估值法
市售率高的股票相对价值较高,以市售率为评分依据,给予0到100之间的一个评分,市售率评分越高,相应的股票价值也较高。 用每股价格/每股销售额计算出来的市售率可以明显反映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潜在价值,因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公司的市场份额在决定公司生存能力和盈利水平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市售率是评价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一个重要指标,其基本模型为:
指标具有可比性:虽然公司赢利可能很低或尚未盈利,但任何公司的销售收入都是正值,市售率指标不可能为负值。因而具有可比性。
市售率(EV/Sales)与市销率(P/S)的原理和用法相同,主要用作衡量一家利润率暂时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甚至是处于亏损状态公司的价值,其前提条件是投资者预期这家公司的利润率未来会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使用销售收入的用意是销售收入代表市场份额和公司的规模,如果公司能够有效改善运营,将可实现行业平均或预期的盈利水平。该指标只能用于同行业内公司的比较,通过比较并结合业绩改善预期得出一个合理的倍数后,乘以每股销售收入,即可得出符合公司价值的目标价。
七、RNAV估值法
RNAV释义为重估净资产,计算公式RNAV =(物业面积×市场均价-净负债)/总股本。物业面积,均价和净负债都是影响RNAV值的重要参数。RNAV估值法适用于房地产企业或有大量自有物业的公司。其意义为公司现有物业按市场价出售应值多少钱,如果买下公司所花的钱少于公司按市场价出卖自有物业收到钱,那么表明该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被低估。
对公司各块资产分别进行市场化的价值分析,从资产价值角度重新解读公司内在的长期投资价值。股价相对其RNAV,如存在较大幅度的折价现象,显示其股价相对公司真实价值有明显低估。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过多的长短期借款负债)和较大的股本都将降低RNAV值。
八、DDM估值法
绝对估值法中,DDM模型为最基础的模型,目前最主流的DCF法也大量借鉴了DDM的一些逻辑和计算方法。理论上,当公司自由现金流全部用于股息支付时,DCF模型与DDM模型并无本质区别;但事实上,无论在分红率较低的中国还是在分红率较高的美国,股息都不可能等同于公司自由现金流,原因有四:(1)稳定性要求,公司不确定未来是否有能力支付高股息;(2)未来继续来投资的需要,公司预计未来存在可能的资本支出,保留现金以消除融资的不便与昂贵;(3)税收因素,国外实行较高累进制的的资本利得税或个人所得税;(4)信号特征,市场普遍存在“公司股息上升,前景可看高一线;股息下降,表明公司前景看淡”的看法。中国上市公司分红比例不高,分红的比例与数量不具有稳定性,短期内该局面也难以改善,DDM模型在中国基本不适用。
九、DCF估值法
目前最广泛使用的DCF估值法提供了严谨的分析框架,系统地考虑影响公司价值的每一个因素,最终评估一个公司的投资价值。DCF估值法与DDM的本质区别是,DCF估值法用自由现金流替代股利。公司自由现金流(Free cash flow for the firm )为美国学者拉巴波特提出,基本概念为公司产生的、在满足了再投资需求之后剩余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前提下的、可供公司资本供应者(即各种利益要求人,包括股东、债权人)分配的现金。
十、NAV估值法
NAV估值即净资产价值法,目前地产行业的主流估值方法。所谓净资产价值法,是指在一定销售价格、开发速度和折现率的假设下,地产企业当前储备项目的现金流折现价值剔除负债后,即为净资产价值(NAV)。具体来说,开发物业的净资产值,等于现有开发项目以及土地储备项目在未来销售过程中形成的净现金流折现值减负债;投资物业的净资产值,等于当前项目净租金收入按设定的资本化率折现后的价值减负债。
NAV估值法的优势在于它为企业价值设定了一个估值底线,对内地很多“地产项目公司”尤为适用。而且NAV估值考虑了预期价格的变化、开发速度和投资人回报率等因素,相对于简单的市盈率比较更加精确。但NAV估值也有明显的缺点,其度量的是企业当前有形资产的价值,而不考虑品牌、管理能力和经营模式的差异。NAV估值的盛行推动了地产企业对资产(土地储备)的过分崇拜。在NAV引领下,很多地产企业都参与到了这场土地储备的竞赛中来。地产企业形成了NAV“崇拜”下的新生存模式:储备土地——做大市值——融资—再储备土地。
提高资产收益率的建议
杜邦分析法中的几种主要的财务指标关系为: 净资产收益率(ROE)=资产净利率(净收入/总资产)×权益乘数 (总资产/总权益资本) 而:资产净利率(净收入/总资产)=销售净利率(净收入/总收益)×资产周转率(总收益/总资产) 即:净资产收益率(ROE)=销售净利率(NPM)×资产周转率(AU,资产利用率)×权益乘数(EM) 在杜邦体系中,包括以下几种主要的指标关系:
(1)净资产收益率是整个分析系统的起点和核心。该指标的高低反映了投资者的净资产获利能力的大小。净资产收益率是由销售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和权益乘数决定的。
(2)权益系数表明了企业的负债程度。该指标越大,企业的负债程度越高,它是资产权益率的倒数。
(3)总资产收益率是销售利润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的乘积,是企业销售成果和资产运营的综合反映,要提高总资产收益率,必须增加销售收入,降低资金占用额。
(4)总资产周转率反映企业资产实现销售收入的综合能力。分析时,必须综合销售收入分析企业资产结构是否合理,即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的结构比率关系。同时还要分析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有关资产使用效率指标,找出总资产周转率高低变化的确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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