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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登记证如何办理(社保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去哪里登记?)

2023-05-12 21:20:49生活资讯1

社保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去哪里登记?

住院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办理住院登记时,需出示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等情况,并为其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期间,请您提醒医生注意,如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3、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 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xxx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

办理社保登记

1、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3、缴费单位在办理完开通手续半个工作日后,即可在全市各自助办税区或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到地方税务局网站。

社保登记是在哪里办理

社保要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一般来说,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可以将个人资料提交给公司,通过公司缴纳职工社保。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可以自己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居民社保。通常职工社保可以缴纳五险,而居民社保只能缴纳两险。

公司办理社保流程如下:

1、在劳动局网站上录入员工信息备案,并提交申报;

2、劳动局网站通过后,录入劳动合同,并提交申报;

3、劳动合同网上审批后,填写《养老保险增员表》,网上申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新增信息,向劳动保障部门报盘并打印文件;

4、到市劳动局办理现场鉴证劳动合同确认;

5、人事专员携带《鉴证登记册》、《养老增员表》、《医疗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失业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到珠海市社保局办理社会统筹险增员工作;

6、办理完毕,资料备份存档。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社保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办理五险一金需要需要准备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开户许可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员工需要准备好劳动合同以及身份证等材料,然后到社保局进行办理。

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需要的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民政福利企业另需携带《社会福利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4、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

(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3)《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各类证照应提供正本复印件。

二、企业办理公积金账户所需材料和手续

城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

(4)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 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

(5)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2、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社保登记办理流程

流程以下:

1、单位经办人携带资料前往社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发放社保登记证。办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其它有关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保登记办理的操作规范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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