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字与指事字区别(举例说明象形字和指事字的区别)
举例说明象形字和指事字的区别
木为象形文字、在木上加一横就成为本,指事字。
象形字与指事字的区别与联系
象形: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
指事:指事字是一种抽象的造字法,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大多数指事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添加、减少笔画或符号。
会意:会意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根据意义之间的关系合成一个字,综合表示这些构字成分合成的意义,这种造字法叫会意。用会意法造出的字就是会意字,它体现了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
形声: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
象形字和指事字的区别和联系
指事字: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增加抽象符号就构成了指事字。指事字和象形字的区别就是指事字有抽象符号,象形字没有抽象符号。像本、末、朱、寸等一共列出了27个常见指事字是要背的。
会意字和指事字的区别是,会意字必然要有两个不同的独体字,不仅是字形的会合,而且是意义的会合。而指事字通常是抽象的符号,像一点啊一横,没有会意字那么具体。
会意字和指事字的区别:
主要是结构不同。
会意字是由两个独体字组成的,比如歪,由不和正组成。
指事字是由一个独体字加一符号组织的,比如本,在木的底部加一横,以示其字义是树的根部,所以有根本之说。
象形与指事的区别举例
区别方法:
1、象形字,指事字是独体的;会意字,形声字是合体的。象形字只从事物形状演变而来,指事字在象形字上加点画标记特指某一部分。会意字是组成部分合起来表示意思,形声字是合成部分有声旁也有形旁。又、舟、石、朱、舌、心等是象形字。
2、象形: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3、指事: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
4、形声: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 “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
5、会意: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 “水”合起来,表达字义;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请概括说明象形字和指事字的区别
汉字六书造字条例解说 象形 属於「独体造字法」。
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徵,具体地勾画出来。
例如「月」字像一弯月亮的形状,「亀」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
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指事 属於“独体造字法”。
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
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
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像的部份。
形声 属於「合体造字法」。
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
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
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
会意 属於「合体造字法」。
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
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於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转注 属於「用字法」。
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
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
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
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假借属於「用字法」。
语言中的某一个词,本来没有替它造字,就依照它的声音假借一个同音字来寄托这个词的意义, 即用已有的同音字来寄托新词的意义。
例如:“泉”本是“水原”,象形字,假借为货泉的泉;“钱”是一种田器,竟借为货币的钱;“才”是“草木之初”,假借为人才之才。
六书的运用 实际上,古人并不是先有六书才造汉字。
因为汉字在商朝时,已经发展得相当有系统,那时还未有关於六书的记载。
六书是后来的人把汉字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
然而,当有了「六书」这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这系统为依据。
好像「軚」、「鎄」是形声字,「凹」、「凸」、「氹」是指事字,「畑」、「奀」是会意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占大多数。
这是因为画出事物是一种最直接的造字方法。
然而,当文字发展下去,要仔细分工的东西愈来愈多,好像「鲤」、「鲮」、「鲩」、「鳅」等事物,都是鱼类,难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细把它们的特徵和区别画出来。
於是,形声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鱼」就可以交代它们的类属,再用相近发音的声旁来区分这些字。
到了近代,有80%的汉字是形声字。
造字之法 六书许慎的定义左民安的解释补充说明字例象形画形其物,随体诘诎1. 象实物之形。
2. 把客观事物的形体描绘出来。
1. 作者不同意「因形知义,同意知音」的说法,这说法把语言和思维割裂了。
2. 象形字书写麻烦,形体往往不统一。
日、月、山、州、矢、止〔趾〕、鱼指事视而可识,察而见意1. 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上指事符号以作标记。
2. 纯粹指事符号。
1. 许慎的定义,「视而可识」像解释象形字,「察而见意」则像会意。
2. 六书之中,指事字数目最小。
3. 表示客观事物可以运用象形,表示抽象概念可运用会意。
上、下、甘、本、末会意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把两个或以上的象形字组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思。
武、信、步、涉、陟、降形声以事为名,取譬相成引清?段王裁《说文解字序》的说法加以解释:「以事为名」为半取义,「取譬相成」为半取声。
即是指形声字乃合体字,它的一半为「形符」,代表形状或属性;另一半为「声符」,代表读音,合而成为一字。
1. 形声字发展在后,但发展得很快,现占汉字中超过九成数目。
2. 形声字与会意字皆为合体字,有别于独体的象形字和指事字。
3. 形声字的出现,解决了象形不能表示抽象概念的局限。
4. 因字形不断发展,形声字中形符的部分形貌有所改变,所以难以看到原本象形的样子,亦难看出其属性。
江、河、鲤、鲫、鳝、鳗、豹、蝙蝠、蛟转注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转注的解释众说纷纭,作者认为「建类一首」是指同一个部首,「同意相受」是指几个同一部首的同义词,可以互相解释。
1.「同一部首」应就《说文解字》而言。
考、老、绩、缉假借本无其字、依声托事1. 当某个新事物(或某种新概念)出现之后,在口语里已经有了这个词,但在笔下却没有代表它的字,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称声音相同的字来代表。
1. 假借只取声音相同或相近,与字义毫不相干。
2. 假借字在上古时代普遍运用,与当时字少有关。
3. 古文献中很多假借字,这对后世阅读带来困难。
4. 有时古人在「本有其事」的情况下亦作假借,往往形成混乱。
令、长、汝:河流名 → 第二人称代词亦:腋窝 → 副词,相当于「也」自:鼻子→ 自己的「自」骄:高六尺的马→ 骄傲
举例说明象形字和指事字的区别与联系
结构不同。
会意字是由两个独体字组成的。
指事字是由一个独体字加一抽象符号(一横或者一撇)的,比如本,在木的底部加一横,以示其字义是树的根部。
象形字
指事字
会意字
象形字与指事字各有什么样的特点?它们有什么区别?
1.象形: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2.指事: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
3.形声: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
4.会意: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 “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举例说明象形字和指事字的区别是什么
1、会意: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2、象形: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3、指事: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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