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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和收缴区别(没收与收缴的区别)

2023-05-26 01:36:05自我学习1

没收与收缴的区别

收缴和没收是用于处理违法物品的行政手段,两者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下面是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收缴依据行政管理规定而实施,而没收则是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进行的。

2.处理对象不同:收缴是指行政部门对违法或不良物品进行的没收行为,而没收则是指司法机关对罪犯违法所得或使用犯罪工具进行的没收行为。

3.处理性质不同:收缴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对应的是部分法律违规物品的管理和处置;而没收则是一种刑事处分手段,对应处理的是罪犯的违法所得或用于犯罪的工具。

4.处理程序不同:收缴由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可在行政部门的层面上处理;没收则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的处理,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批和法官的判决。

总之,收缴和没收是两种不同的处理违法物品的方式。收缴是针对一些具体物品的行政处置手段,主要是通过行政程序将该物品接收并进行处理;而没收则是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所得和犯罪工具进行强制性剥夺。

收缴和没收属于什么处罚

1、对象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没收和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2、处理方式。没收、追缴和收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规定上缴国库。

3、依据不同。追缴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00条、161条和162条。没收和收缴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1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60条、161条和162条。

没收和上缴的区别

收缴指的是对其予以强制没收的行为,也就是说对其所涉及的不法的物品予以强制没收的意思。收缴之后,基本上是不可拿回的,而且基本上是违禁品或者是赃物。

责令退赔指的是命令其进行退货并进行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下令让其进行赔偿退款的行为。

责令退赔一般是产品在客户那里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而出现的情况。

没收,收缴,追缴

1.对象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收缴和没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赌具、赌资、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2.依据不同追缴《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收缴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没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含义不同没收,即将个人的财、物等违法违规所得罚没,收缴。追缴是指追查缴获,强令上交。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赌具、赌资、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4.结果不同: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追缴的如果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收缴:由取得者上缴国家,不能由取得者所拥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没收是指

1.这种商业贿赂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就是犯罪。

2.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就涉嫌犯罪。

3.《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拓展材料回扣行为只是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能将商业贿赂行为和回扣行为混为一谈,商业贿赂行为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

收缴和没收属于治安管理处罚吗

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收缴和追缴、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

  警告,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告诫,指出危害,促其警觉,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处罚。警告是一种最轻的治安管理处罚,属于申诫罚,主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比较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警告处罚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它充分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二是警告使用方便。

  (2)罚款

  罚款,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治安管理处罚。罚款的目的是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从而受到触动、教育,并改正错误,以后不再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罚款的幅度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档次:①200元以下;②500元以下和200元以上500元以下;③10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④20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⑤30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⑥5000元以下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公安机关在决定罚款处罚时,根据每个具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态度等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的罚款档次,在法定幅度内,合理确定罚款数额。公安机关在适用罚款处罚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罚款要力求客观合理,符合错罚相当原则。二是要严格履行罚款的法律手续。

  (3)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强制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关押在专门的处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人身自由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尤其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儿童和老人实施行政拘留也是非常严格的,特别注意对其权益的保护。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一种资格罚。该处罚是剥夺行为人已经拥有的某种资格,使其永远或者在一定时期内丧失实施特定行为的资格。“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的实施主体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只能“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5)收缴和追缴

  收缴,是指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法财物收回并上缴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统称为“非法财物”.

  追缴,是指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追回,并上缴到公安机关。违法所得,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当非法所得表现为一定的物时,非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物外,还包括该物所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以及利用该物进行经营所获得的物质利益。当非法所得表现为一定的货币时,非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货币外,还包括该货币所可能发生的法定孳息。公安机关追缴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中,如果属于被侵害人的合法财产,即被侵害人依法享有民事上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经营权的财产,公安机关予以退还。

  (6)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没收和收缴

“收缴”这词拆开说就是没收并上缴。收缴中包括没收,如果是只说没收,则为不一定上缴。"收缴"一词不能用没收代替。

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赌具、赌资、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没收:即将个人的财、物等违法违规所得罚没,收缴。更深层次的理解可分为:

1、刑罚的一种。即没收财产。

2、诉讼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罪犯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

3、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

4、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没收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的药品。

5、革命措施的一种。如新中国成立后没收地主土地、官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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