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区别(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区别是什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区别是什么
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何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才能够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合称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低的位阶,行政规章区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两种。 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市(省级政府所在市、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由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制定。自治区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 区别:1,制定的主体不同,2,效力层次不同。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什么区别
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综合性的基本依据和活动准则。单行条路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代表大会根据区域自治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的单项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关系
自治区人大,自治州人大,自治县人大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内容
《立法法》第六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作用
单行条例与自治条例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版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权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规定的事项不同。单行条例规定某一方面具体事项,自治条例规定本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组织和职权等内容;
3、制定的单位不同。单行条例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而自治条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性质有哪些
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性质;
2、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地方性;
3、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民族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区别是什么呢
单行条例与自治条例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版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权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规定的事项不同。单行条例规定某一方面具体事项,自治条例规定本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组织和职权等内容;
3、制定的单位不同。单行条例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而自治条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性质有哪些:
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性质;
2、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地方性;
3、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民族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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