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如何改革(国企改革具体方案)
国企改革具体方案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对员工的影响是改革打破了进国企就是有了铁饭碗的现状。国企改革,就是要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企业职工能进能出。用人方式方面,采取聘任制,选任制,委任制。打破铁饭碗,才能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才能让有为者有位。
其次,之前的国企干得多干得少一个样。经过改革之后,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全员绩效考核,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薪酬差异化,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积极性。
国企改革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1978年—1987年,从国营生产单位到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解决了生产经营活动行政化管理,经营活力缺乏、干部职工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第二阶段:1988年—1993年,从承包经营到转换经营机制,由国营生产单位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权责利关系得以厘清和明确。
第三阶段:1993年—2003年,从转换经营机制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到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焦点。
第四阶段:2003年—2013年,从现代企业制度到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态发生深刻变革。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责任、义务相统一的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
第五阶段:2013年以来,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迎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
国企改革具体方案范文
答: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全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扩展】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 主要改革任务与措施
第(一)部分 2020 主要是改革成效
一是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方面;
二是在产业布局上优化 和结构调整方面;
三是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
四是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
五是在优化集团与子公司管控体系方面;
六是推动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方面;
七是在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方面;
八是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第(二)部分 2021-2022 年改革任务与措施
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二. 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三.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五. 优化集团与子公司的管控体系。
六. 推动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
七.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
八. 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第三部分 保障措施与推进组织
国企改革 方案
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了全省2020年至2022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这是山西省为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提升改革综合成效的重要举措。
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事关山西转型综改全局。《实施方案》是在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企改革重要成就和宝贵经验基础上,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面向新发展阶段指导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效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均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等9个部分42个方面。为推动方案稳步扎实落地,省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中80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贯彻实施。
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副处长白利锋表示,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能够加快推动我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改革发展高效联动,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增强山西省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记者从省国资委了解到,在此方案出台之前,不少改革举措已经率先破题,取得初步成效,为今后两年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0年,山西省大刀阔斧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进退留转保”取得显著成效;省属国企新一轮战略重组基本收官,企业数量由28家调整至19家,优化重组的速度、深度、广度、力度前所未有。
山西省持续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基础上,维修改造总体进度达84.48%,教育、社区、消防等社会职能全部移交,医疗、市政移交率95%以上;厂办大集体改革整体进展情况位于全国上游水平,已完成改革企业559户,完成率达94.59%,安置职工100792人(含退休人员);119.70万国企退休职工实行社会化管理,完成率99.10%;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242户,安置职工1.7万人,完成率94.5%。与此同时,省级事业单位办企业脱钩改革加快推进,市县国企改革全面提速。
日前,山西省2021年国资国企改革部署已出台,今年将重点在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强力推动改革攻坚。
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山西省将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为全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强力支撑、注入强劲动能。
国企改革行动具体方案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全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扩展】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 主要改革任务与措施
第(一)部分 2020 主要是改革成效
一是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方面;
二是在产业布局上优化 和结构调整方面;
三是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
四是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
五是在优化集团与子公司管控体系方面;
六是推动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方面;
七是在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方面;
八是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第(二)部分 2021-2022 年改革任务与措施
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二. 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三.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五. 优化集团与子公司的管控体系。
六. 推动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
七.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
八. 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第三部分 保障措施与推进组织
国企改革具体方案有哪些
1.
激励员工,把成绩和薪酬紧密挂钩。
2.
去官僚化,以身作则,在员工面前不搞特权,管理层人员一定要亲自把关好,遇到工作能力不强,但是不得不考虑的人事关系时,不妨将他放倒一个有钱有名不拿事的职位。
3.
以人为本,以最底层的员工为本。
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步骤
1、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年起); 2、城市实行国有企业改革(1984年起); 3、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向外投资(1980年起); 4、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年起)。
国企改革改什么内容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类型可分为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和其他股东三种。
法人股东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中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法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先完善自身企业法人登记(即自身先行转变为企业法人)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自然人指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及港、澳、台自然人(含取得外国或地区永久居住权的中国籍人士,但不包括留学生)出资,仍按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其他股东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职工持股会等。
企业在改组改造时涉及企业的职工股东超过法定人数时,可设立职工持股会,以职工持股会做为公司一个股东,进行公司注册登记。职工持股会的设立需经北京市体改办审批后到北京市民政局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般来讲,一个股东不能单独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的出资应符合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使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原有企业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可以用净资产、购买净资产、量化净资产、债权转股权及股权投资,形成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载明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为准则的书面文件,对全体股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重要的条件和最主要的文件,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对公司实行管理的依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依据《公司法》共同制定,并由全体股东在章程上签字、盖章。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登记后发生法律效力。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与其他类型企业不同的是公司组织形式应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办法、职权等都应符合《公司法》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分为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三部分。
(1)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由3-13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设一名董事长,可以设1—2名副董事长。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董事长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用或解聘。股东人数较少、较小的公司,可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也可以兼任经理。设立执行董事的,不应再设董事会。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三年。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也可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即公司住所,“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即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场地、人员、设备等。
6、除以上《公司法》规定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1)最大股东的出资额原则不能超过公司资本的80%,确有特殊情况的,最大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的95%;
(2)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共同作为股东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3)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不能对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4)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国企改革方案全文解读
亏损国企和盈利国企改制是一样的操作。因为,亏损国企,其亏损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而已;盈利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是正数。
关于亏损国企如何改制,其操作程序是:
一是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其母公司同意其改制的批文。
二是聘请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公司,对改制企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对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提供改制企业净资产数据。
三是按政策安置:对留下来继续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重新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对不愿意留下来的,按劳动法规定预以补偿。
四是确认评估公司提供的净资产等有关数据,然后将确认的净资产数据折算为改制后企业的新的资本,重新进行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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