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和命令区别(决定和命令有啥区别)
决定和命令有啥区别
司法审查判决是司法审查的实体结论,也是司法审查中具有一定意义的一个环节。它通过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确定相对方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除了需要用判决的形式实施实体性法律问题外,还需要用裁定的形式解决司法审查中的程序问题。决定是人民法院在司法审查中处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司法行为。判决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结果之表现形式。裁定和决定则是为取得该种结果而运用的手段。
司法判决司法审查判决,是指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行政争议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具有权威性的实体判定。司法判决的种类:①维持判决。所谓维持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作出对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维持的判决。②撤销判决。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有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五种情形之一的,作出对具体行政行为予以撤销的判决。③履行判决。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为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存在,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具有确认判决的性质。④变更判决。变更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而作出的予以变更的决定。⑤行政赔偿判决。行政赔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针对当事人一并提起或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经过审理终结后作出的判决。⑥确认判决。
裁定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行政裁定与行政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行政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起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和先行给付;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执行;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于起诉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决定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决定是对人民法院各种命令的总称。决定在行政诉讼中主要调整人民法院本身与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之间的矛盾,或者处理与案件程序有关而与当事人无直接关系的事项。
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法律规定被决定人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案件的审理和决定的执行。决定适用于下列范围:①指定管辖;②决定管辖权的转移;③决定回避;④确定第三人;⑤指定法定代理人;⑥许可律师以外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查阅庭审材料;⑦指定鉴定;⑧确定不公开审理;⑨处理妨碍诉讼行为;⑩决定案件的移送;决定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其他次要的程序问题或者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问题。
决定和命令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说来,在法律条文中,“可以”与“应当”是具有明显区别的。所谓“可以”,是授权性规定,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有权”怎样做;所谓“应当”,是义务性规定,是法定的必须如此;是命令性的指引要求,要求人们“为”一定行为,如果“不为”就是违法,因而具有“强制性”。
先看看下面两个法律条文:
(1)《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在条文(1)中,对承运人没收违法所得后,是否处以罚款,由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根据违法人员的违法情节自由裁量,可以罚也可以不罚。而在条文(2)中,“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则意味着行政机关在告知与不告知之间没有裁量权,只要作出的处罚符合听证标准,行政机关就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不告知当事人这一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就不成立。可见,“可以”与“应当”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决定与命令都具有( )的特点
国家机关职权行为是指: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都不能超越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②国家主席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我国实行集体元首制)、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有颁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任免权,荣誉授予权,外事权等。
③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④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体系。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是:通过独立行使审判权,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各种合法权利,从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⑤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我国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通过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镇压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统一,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生产、工作、教学、科研等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从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⑥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决定和命令哪个指令性强
审批:审查批示(下级呈报上级的书面计划、报告等)。指对某物进行审查,看是否合格。
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批复:
批复是指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批复一般分为审批事项批复、审批法规批复和阐述政策的批复三种。
概念:
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特点:
(1)行文具有被动性
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它是专门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一来一往,被动行文,这一点与其他公文有所不同。
(2)内容具有针对性
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批复事项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而不能另找与请示内容不相关的话题。因此批复的内容必须明确、简洁,以利下级机关贯彻执行。
(3)效用的权威性
批复表示的是上级机关的结论性意见,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答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批复的效用在这方面类似命令、决定,带有很强的权威性。
(4)态度的明确性
批复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语言,使得请示单位不知道如何处理。
分类:
根据批复的内容和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审批事项批复、审批法规批复和阐述政策的批复等三种。
还有肯定性批复、否定性批复和解答性批复三种。
决定与命令
CPU并没有决定指令执行顺序的功能。CPU的主要功能是执行计算机程序中的指令,检查和读取存储器中的数据,以及将计算的结果写回到存储器中。指令执行顺序由计算机程序的设计和编写者决定,由软件控制。
计算机程序在编写时需要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和结构进行设计。指令的执行顺序是由程序的流程控制语句(如if语句、for循环等)所决定的。而程序的流程控制语句是由程序员编写的,由编译器或解释器翻译后运行的。
在程序执行过程中,CPU按照指令序列的顺序执行。如果程序设计合理、逻辑清晰,指令的执行顺序将符合程序的意图,从而正确地完成所需的计算任务。如果程序设计不合理或存在错误,指令的执行顺序将不符合程序的意图,导致计算结果异常或错误。
因此,指令执行顺序是由程序员根据程序逻辑和编程语言规则来设计和编写的,而CPU只是按照指令序列的顺序依次执行这些指令。
命令和决定谁更有权威
命令是动词,它是指给别人指派一个任务。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这样说,我命令你去做什么事情,这个词就应该是动词因为,他命令你的时候是需要语言和动作的,并且他希望你能按照他的指令去做任何事情,所以说他应该是有动作的,是有执行令的。
决定和命令的相同点
区别: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是上级通知下级事项,是正式的;而告知,指告诉某人或某个组织使其知道某件事情。
1,适用范围不同。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告知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可见通知的适用范围要比通告广,在所有的公文中,通知的应用范围最为广泛。
2,收文机关不同。通知一般具有明确的受文对象,换句话说,通知主要针对的是主送机关发文,有明确的主送机关;而告知一般没有明确的受文对象,也就是说,告知一般没有明确的主送机关,都是泛指的,大多数都是直接行文或直达行文。
3,命令性程度不同。从通知的适用对象来看,通知的作用主要在于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这就说明通知具有很强的命令性和约束性,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必须履行上级机关所要求的事项;告知的作用主要在于要求下级或相关单位应当遵守或者周知,虽然告知也具约束性,但告知并没有通知那么强的命令性。
4,主要特点不同。告知具有专业性和行业性的特点,即:告知的内容多涉及到公安、交通、邮电、税务、市政建设、工商管理以及金融等方面,行文中常常带有一些行业术语。通知的内容则相对很广泛。
决定和命令有啥区别呢
任免和聘用干部的公文文种有通知、决定、命令等。
1、通知。本单位党委讨论任用干部,经上级党委批准,由相应的党委和部门用任免通知的方法下达。
2、命令。部队干部的升迁是经干部部门考察后由有命令权限的部队主官首长以命令的形式下达。
3、决定。选举产生重要干部任用,一般交由党代会和人大分别对党政机关的主官表决通过后,而后以决定的形式宣布。
简要分析决定与命令的区别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权利.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1、表决通过法律的是立法权
2、表决通过国家大政方针的那是决定权
3、表决通过国家机关人事任免的是任免权
4、表决通过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的是监督权。
立法权就是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
立法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第二类中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权力。一方面,立法机关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条例、决议和命令等,它们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在资本主义国家,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还享有提出法案的权力。在我国,作为立法机关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仅有制定、解释、修改、废止普通法律的权力,而且还有制定和修改宪法以及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决定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
对于决定权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在我国,行使决定权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四类职权之一,是最能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特征的一种职权,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广泛性。具有鲜明的法定性、人民性、权威性、强制性。同时,能起到补充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三类职权、协助其他三类职权行使的作用。
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任免权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既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也是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及时准确地依法行使好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可以提升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
监督权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离开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就失去了法律依据。人大监督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都要严格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法定的对象进行监督。是否需要行使监督权,如何行使监督权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只有坚持依法监督,监督才能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决定和命令谁的效力最强
命令可以分为公布令、嘉奖令、任免令、通缉令、赦免令等。
二、命令种类
1.发布令
用于发布行政法规与规章,赋予所发布的文件以立即生效施行的法定效力。因此,需要写明所发布文件的标题、批准的法定机关(会议)、批准日期以及生效、施行日期。这种命令通常以“令”的名称发布。
2.行政令
用于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实施行政领导与指挥。在标题中应郑重写明发布机关名称、内容与文种。如《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在正文中写明发布命令的根据、命令事项与执行要求。
3.任免令
用于发布重要的任免事项。一般以“令”的名称颁发,在正文中写明任免的机关(会议)名称、任免决定的日期与任免事项,即被任免人员的姓名与任免职务。任免令要求分项说明,文字简洁。落款处一般由发布机关的正职领导人签署。
4.嘉奖令
用于嘉奖有关人员。一般以“嘉奖令”的名称颁发。需要写明被嘉奖对象的主要事迹与对事迹的分析评价以及予以嘉奖的具体决定,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或发出号召。
5.授衔令
用于晋升衔级。新版《条例》在“命令”内容中增加了 “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这一项。授衔令一般以“命令”的名称颁发,比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消防总队关于XX等同志任职授衔的命令》,需要写明被授予人的衔级,授衔时间以及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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