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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如何申请(地理标志怎么申请)

2023-08-26 10:22:38生活资讯1

地理标志怎么申请

一、申请与受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申请保护的产品在县域范围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县域范围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地市范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1、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2、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3、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2)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

3)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

4)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产品加工工艺、安全卫生要求、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等)

5)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的说明;4、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出口企业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本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出;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和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对拟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二、审核与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公报、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受理公告;审查不合格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后的2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地理标志产品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技术审查工作。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但被驳回的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批准该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注:以上所称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

(一)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地理标志怎么申请使用

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流程:;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可以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形式进行申请,申请流程和普通商标一样,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向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供材料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具体可见中国商标网“地理标志”一栏。

地理标志产品怎么申请

1、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提出;由提出单位组织专家考查、论证该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并由当地政府(县级以上)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政府正式行文);

撰写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产品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和历史渊源等方面的资料;

2、受理:将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及相关资料呈报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产品发布受理公告,公示期为2个月;

3、技术审查批准: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产品,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申请人做地理标志产品的陈述报告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专家审查组做出审查结论;国家质检总局对审查合格的产品发布批准公告,即日起对所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予以保护。

4、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1) 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2)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3)有关产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经省级质监部门审核;

6、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按专用标志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扩展资料:

地理标志申请流程

(一)地理标志申请条件

1、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2、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 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 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 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3、商标法十六条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二)地理标志申请流程

1、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还应当附送汇宝知识产权《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

地理标志怎么申请,要多少钱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指可以表明商品来源于特定地理区域并具有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征的商标。如果您想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备案,以下是一般的步骤和程序:

1. 确认资格和条件:

   - 首先,您需要确认自己的商品是否符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条件,即商品需要在特定地理区域生产、制造或加工,具有与该地区相关的特征和质量。

   - 同时,您需要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要求,例如是否具有地理标志注册组织的支持等。

2. 准备申请材料: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这可能包括商标申请表、证据文件、商品说明、制造过程描述、质量控制标准等。

3. 申请途径和提交材料:

   - 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规定,选择适当的申请途径和机构。一般而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备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等相关机构进行申请。

   - 根据要求,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机构,并进行缴费。

4. 审查和审理:

   - 申请机构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商标的符合性、地理标志特征的核实等。

   - 审查期间,您可能需要提供补充材料、回应机构的询问或进行官方缴费。

5. 公告和异议期:

   - 如果您的申请符合要求,申请机构将公告您申请的地理标志商标信息,通常会给予公告期限供异议方提出意见。

   - 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被解决,您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备案程序将继续进行。

6. 注册和证书发放:

   - 如果申请顺利通过,并经过规定的公告期,申请机构将颁发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证书或备案证书。

请注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备案程序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有所变化。为了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建议您在申请前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指南,并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详细和准确的指导。

怎样申请地理标志

申请与受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申请保护的产品在县域范围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县域范围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地市范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

2、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

3、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

地理标志怎么申请认证

农业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有效期为5年!

如何申请地理标识

(一)地理标志申请条件

1、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2、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 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 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 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3、商标法十六条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二)地理标志申请流程

1、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还应当附送汇宝知识产权《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

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向哪里申请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指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三)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上述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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