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和私法区别(公法跟私法的区别在于哪里)
公法跟私法的区别在于哪里
公法和私法是相对的,民法可以说是一部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虽然国家机关也可以成为民法调整的对象,但是以平等的当事人的资格出现,和自然人享有相同的权利,是分庭抗辩的,地位平等。
公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和运转的,包括宪法,刑法,刑诉法,行政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普通法和判例法是相当的,普通法又称大陆法系,以法典为主的法律体系,判例法又称海洋法系,是以以前的判例为标准判案的,两者是两个不同的法系分支。
普通法法系的国家的民法一般有民法典。总体而言,公法与私法分类的基本意义在于便于法律的适用。区分二者的实益在于,易于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应适用何种法律规定,应采用何种救济方法或制裁手段,以及案件应由何种性质的法院或审判庭受理,应适用何种诉讼程序。梁慧星先生在谈及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时说,法律之分为公法与私法,乃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大成果。他同时引用德国学者基尔克的论断:公法与私法的区别是今日整个法秩序的基础。
公法和私法有什么区别?
公法与私法依据调整对象、调整方式、法的本位、价值目标等方面的不同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公为公法与私法。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依照此标准,私法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财产所有权,保障自身利益的追求,如民法、商法。公法是利用国家权力,宏观调整社会财富分配,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的法律,如行政法、刑法、诉讼法。
公法和私法的区别和联系
一、利益说。后世批评者认为,在今天看来,这种学说具有难以应用的缺陷。 德国当代民法学家拉伦茨认为,今天看来利益说至少有以下不足:
二、隶属说。该说也存在缺陷,批评者认为充其量只能说,私法中主要是平等关系,公法中主要是隶属关系,用平等关系或隶属关系有时无法最终界定公法和私法这两个概念。理由是:
三、主体说。
四、其他学说。私法主要是指调整普通公民,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宪法、行政法、刑法以及所有诉讼法都属于公法(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属于私法。但是还有一些法律,例如杜会法、经济法、环境法,则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兼具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公法和私法是民法系国家通常的法律分类方法。近年来在中国法学界,公法与私法也成为划分中国法律的方法。关于分类的标准,众说纷纭。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说“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1.利益说。根据调整的利益关系的性质,是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5.决策说。公法是受到约束的决策的法,私法是自由决策的法。
公法与私法的区别是什么
公法与私法分类的基本意义,
在于便于法律的适用。区分二者的实益在于,易于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应适用何种法律规定,应采用何种救济方法或制裁手段,以及案件应由何种性质的法院或审判庭受理,应适用何种诉讼程序。梁慧星先生在谈及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时说,法律之分为公法与私法,乃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大成果。他同时引用德国学者基尔克的论断:公法与私法的区别是今日整个法秩序的基础。如果这一区别被混淆,甚至无视公法与私法的本质差异,作为社会调整器的法律将会失灵,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将会处于混乱之中。具体言之,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主要有以下不同意义。
(一)从利益保护的重心来看,
公法以维护公共利益即“公益”为主要目的,私法则以保护个人或私人利益即“私益”为依归。
“利益说”曾是公、私法划分标准的有力学说,这种论说是以利益多元化和多极化的客观存在为基础的。
罗尔斯·庞德将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三类。法律与利益发生联系的纽带是利益主体的行为。法律主体的行为与一定的利益追求相关联,人们努力奋斗所追求的一切都与其利益相关。法律对正当利益的保护是通过设置适当的行为标准来完成的。
公法着重保护的公共利益,首先是超越私主体的具体的和特殊的利益,其次也是其他各种利益的平衡器,在其他各种利益发生冲突时为政府实施调控和干预充当一个正当合理的借口。
公共利益是为维护共同体之间的共存共处而存在的,是共同体之间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就实际情形而论,公法所维护的公共利益表现为各社会共同体之间的秩序、安全、公正、自由等人类基本的生存价值和制度环境。
私法主体在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区域内所寻求的是各自独立的私人利益,包括财产利益及人身利益两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应当严格区别国家作为行政管理者和作为财产所有者两种不同的身份。
当国家以特殊的私法主体面目出现时,如以国家名义发行国债、接受无主财产或取得无人继承的财产等,国家所追求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国家利益,而仍然属于私法上的“私人”利益,这是由国家的多重法律身份所决定的。
公法与私法的区别
公法如刑法、行政法等,私法如民法、商法等。
公法是配置和调整公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公法以研究公权力、公权力配置、公法关系和公法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刑法。私法相对于公法,一般而言指的是规范私权关系、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如民法、商法等。也可以理解成私家所定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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