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与方法区别(方法论和方法论意义的区别)
方法论和方法论意义的区别
有三个方面的纯粹哲学的传统话题:一个是本体论,一个是认识论,一个是方法论。本体论又叫存在论。这方面的哲学理论来自国外。“本体”、“存在”这两个词汇,实际上是翻译外国哲学所选用的两个有近似意义的词。对这两个词汇不能正确理解,那么对这方面哲学必定有无限大的理解困难。我们不能从日常字面意义上来理解这两个哲学概念。
必然性的概念在哲学史上最初体现出来的就是自然的概念,最初的哲学家们还没有清楚地意识到必然性的概念,他们所意识到的就是自然。我们今天讲的自然必然性或者自然规律,在古代已经产生了萌芽。比如说,古希腊最早的哲学家常把自己的著作叫作《论自然》,赫拉克利特的《论自然》,巴门尼德的《论自然》,阿那克萨哥拉的《论自然》……每个人都写一本书叫《论自然》,它的内容就是探讨万物的本原,以及在本原之中万物的运作方式。它们有什么样的本原,就按照什么样的方式来运作。比如,万物的本原是火,那么它就按照火的规律来运作,即万物都是燃烧、变化的。那么,自然这个概念,即Φυσις,它的原始含义,它在古希腊语中的第一个含义,就是生发、诞生。后来海德格尔对这个词做了进一步考察,他认为,其最深层次的含义就是“涌现”,涌现出来。什么意思呢?就相当于他所讲的存在,Sein。海德格尔讲的Sein,在德语中就是“存在”的意思,有的翻译为“是”,有的翻译为“有”。这个词很麻烦,在汉语里有好几种翻译,近来通常翻译为“存在”。“存在论”就是“有论”、“是论”,我们以往都译为“本体论”,Ontologie。其中on这个希腊词就相当于德文的Sein,存在。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里面讲,“存在已经从许多角度向我们表明就是Φυσις了”,存在就是古希腊的自然,也就是涌现。存在论的概念就是我们通常讲的本体论,本体论就是存在论。存在这个概念来自自然,海德格尔把它归于古代的自然概念,它最早的起源就是古希腊的自然概念。所以,我们今天讲自由和自然的关系,在本体论、存在论上就相当于自由和存在的关系,自由与必然体现为自由和存在,这就是自由的存在论,也就是自由的本体论。前面提到过,“存在”这个词在海德格尔后期被归于一个德文词Ereignis,这个词在学术界的争论很多。2006年,在香港中文大学,王庆节召集内地现象学的研究者和翻译者,讨论该怎么译Ereignis。我提出的意见是翻译成“成己”,洪汉鼎先生的意见是译作“自成”,这种译法我也同意。这两个译名都来自《中庸》,都相当于海德格尔讲的“存在”。因为他那个“存在”,不是说“存在的东西”,而是“存在起来”,就是自己成为自己。当时陈嘉映在会上提出来,我也附和说还不如干脆就翻译成“自然”,自己“然”起来,“自己然”。这个“然”也是肯定的意思,自己“肯定”自己,自己“然”起来,自己“是”起来,自己“存在”起来。我们前面也讲到汉语的“自”,它的原始含义就是“鼻子”;它的引申含义,一个是“自己”,一个是“自然”——段玉裁在他的《说文解字注》里面就是这样解释的。所以,“自由”也是从这里出来的,当然翻译海德格尔那个词的时候没有讲到自由,但是我们汉语的“自由”,无非就是“由着自己”的意思。自由的“由着自己”和自然的“自己然”是相通的,在汉语中是同根生的。因此,海德格尔的存在也可以说是自由,Ereignis就是自由,所谓自成、成己、自己然,同时就是自然,也是自由。我们追溯自然的词根,可以追溯到这里。自由和自然有词根上的联系,西方有,中国也有,但西方需要转几个弯解释,汉语则直接显示出来它们是同根的。
—— 邓晓芒《哲学起步》
当我了解到,“存在”原本可以翻译成“自成”、“成己”、“自然”时,我大致知道“存在论”是什么意思了。
方法论和方法论意义的区别在于
世界观就是对事物的认识和看法,方法论就是这个认识和看法延伸出的行为
举个栗子,你被蚊子咬了一个包,你觉得很痒,这就是世界观,延伸出的方法论就是挠他,或者是涂点药来止痒
而如果被毒蛇咬了,很可能会死,这就是世界观,而延伸出的方法论就是用绳子扎住伤口靠近心脏处,避免蛇毒向其他部位扩散,或者割开伤口放血,以及注射血清
所以不同的世界观对应着不同的方法论
可能用具体来解释抽象会很奇怪,不能完全解释这两者的意思和关系,请见谅
方法论与方法之间的关系
没有和世界观相脱离、相分裂的孤立的方法论;也没有不具备方法论意义的纯粹的世界观。
因为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的根本观点、根本看法。方法论 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所以世界观了决定方法论。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一致的。通俗一点说,世界观就是你把一道题看成是数学题,方法论就是你用数学法则(加减乘除等)计算这个问题。
方法论与方法论意义
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理应用于生活和工作中,用以说明事物、解决问题,使之变成生活的哲学、行动的哲学。
唯物辩证法是客观世界规律和人类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是原本深深植根于现实的活的哲学。但是,在当代,许多人对辩证法的认识,停留在经过高度抽象形成的一系列概念、范畴、原理上。辩证法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上,停留在理论中,专搞概念的演绎,死抠书本的教条,就会变成空洞的、枯燥的、僵死的东西,那就会陷入本本主义的泥潭。只有使辩证法回到现实中来,密切联系实际的生活和工作,用以认识和解决现实中所遇到的问题,才能显现其活的、旺盛的生命力。
辩证法就是哲学在生活中最生动、最突出的体现,展示了辩证法无坚不摧的强大威力。有许多将辩证法运用得活灵活现的经典例子。例如:“夏天有苍蝇、蚊子,但夏天能长出我们所必需的粮食和各种作物;冬天虽然少一些害虫,但冬天也不长庄稼,因此,谁也不会希望总是过冬天。”道出了评价改革开放要看主流的道理。
方法论和方法的不同
一、意义的不同。
方式 言行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
模式事物的标准样式。
二、表现形式不同。
形式是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条件下,表现人类的朴素的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新近的管理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等。
模式其实就是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把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高度,那就是模式。
三、引导方式不同。
模式是一种指导,在一个良好的指导下,有助于你完成任务,有助于你作出一个优良的设计方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会得到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形式是一种对已有状态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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