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档案怎么提取的(父母离婚孩子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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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其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其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咨询的,可以申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如何提取离婚文件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其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其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咨询的,可以申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调取离婚档案有哪些程序?
调取离婚档案,需要持身份证到离婚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文章解释了如何提取离婚档案。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果信息有误,请联我们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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