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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与公路局区别(交通局和公路局的职责)

2023-05-21 07:54:05自我学习1

交通局和公路局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访维稳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和装备;承担局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和指导局直属单位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风建设和监督工作。

    (三)规划统计科。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大中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审查、立项工作和区域合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工作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第三产业)统计及预测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和资质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基建程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交竣工验收和廉政制度落实;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交通环保和水土保持工作。

    (五)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措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指导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处理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交通系统“四城同创”工作,牵头组织交通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六)行政财务科。负责值班、接待、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协调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信贷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固有资产监管工作。

    (七)人事科。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行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市交通系统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推广工作。

    (八)机关党办。统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和群团工作。

    (九)执法监督科。主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交通局和公路局的职责范围

交通局下设单位有:正县级3个:公路管理局、航务管理局、地方铁路管理局;副县级2个:运输管理处、交通稽查支队,正科级3个;交通战备办公室、交通信息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公路管理局负责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路政许可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市场行业管理工作。

2、航务管理局负责辖区水路交通行业的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的实施,辖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重点水路交通建设,承担辖区水路交通运政、港政、航道、水上安全和船舶工业等行业管理职能。

3、地方铁路管理局负责协调、统筹全县涉及铁路建设的相关工作。

4、运输管理处负责道路运输经菅业务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实施局运管科移交的职责。

5、交通稽查支队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交通部、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市交通局交办的各项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各种急、难、险、重的工作。

6、交通战备办公室7、交通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交通信息化发展规划,落实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成果;负责交通网络平台和主枢纽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负责交通服务热线日常技术保障和管理工作。8、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国家和交通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辖区重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负责监理和试验检测市场的管理,指导市级交通质监机构工作,对辖区国省道、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督查,对辖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实施管理。

交通局跟公路局关系

交通管理局下级单位为交警队,是管理交警队的机构。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交警是指在公安机关下属机关交通管理局内的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在执勤时有辅警协助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

主要职责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章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交通局和公路局的职责区别

交通运输局及交通局,是同一个单位的不同叫法,国家大部制改革后,赋予了原交通部一部分新的职能,交通部也随之改名为交通运输部,各省、市、县也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名称也随交通运输部,原交通厅改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局改为交通运输局。

至于交通管理局,如果不是公安部门的,也行使交通局(现交通运输局)的职能,那就与交通局(交通运输局)是同一机构,另一种名称;如是公安部门的,就属于交警系列的管理机构。

交通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主要职责是交通规划、建设等工作;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交警部门)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要职责是负责道路交通的管理。

交通局和公路管理局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公路管理局应是在交通局为主的交通系统管辖范围内。公路管理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它负责修建公路,养护公路以及公路桥梁规划设计等涉及公路的事务,而交通运输局则以辖区内交通建设,计划,统筹管理的参公单位,属政府组成单位。

交通局和公路局的职责一样吗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是由原公路局整合相关职能重新组建而成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地市级以上公路局原属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机构,县区一级受编制限制,多数设置为参公管理或公益类,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发展规划、勘测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咨询、养护路政管理和通行费征收等任务。2019年3月党政机构改革,中央自上而下对公路局进行了改革,原属公路局的路政管理、养护工程管理审批、道路施工设计审批等相关行政职能划规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突出公路服务职责改事业机构,大体保留了原有科室和职责。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根据职能划转分流安置,部分转隶交通运输局,其余随单位改制,保留原有身份和待遇不变。

公路局改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后,总体上保持了原有大部分职能,只是机构性质发生了改变,换汤不换药,对原有保留身份和待遇的人员没有太大影响,该有车补的还是有,该职级并行的职级并行。但是对新进入人员来说,由于单位性质在三定方案里已经明确是公益类事业编制,不再是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将无法像以前老员工那样享受公务员待遇,在工资和晋升上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这与以前存在着较大不同,必须要注意,其他方面,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不说也罢。

公路局与交通局的关系

公路管理局和交通局有很大的区别。交通局是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而公路管理局只是对高速国道等公路的管理。是交通局的下属单位。

交通局跟公路局

交通局比公路局大,公路局是交通局的下属单位。

交通局的职能主要是负责公路、水运港口及航道、地方铁路的运输行业管理、交通规费(养路费、通行费等)征稽管理、规划建设与保养维护等。公路局的职能是负责相关地区公路的交通规费(养路费、通行费等)征稽管理、规划建设与保养维护等。

可以看出来,公路局的职能是包含在交通局的职能中的,实际上也是因为各地公路部分的管理业务占较大比例才单独设置公路局,在行政级别上公路局与交通局为平级或低半级,接受交通局的指导工作,内部具体分工有明确界限,相对来说,公路局职能更为具体。某些交通业务量少的地区只设交通局不另设公路局。

交通局与公路局的关系

交通局与公安局没有上下级管辖的关系,而是平行的政府部门。而且两者职能不一样。交通局负责统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展,法规和交通运输标准。而公安局负责执行公安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安全,处理危害社会秩序行为。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道理安全等。

交通局和公路局有什么区别

第一,机构性质区别。交通运输局是行政机关,在编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即公务员。公路局在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前多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后除少数保留参公或转行政外,其余绝大多数公路局均剥离行政职责转公益类事业单位,更名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不再保留“事业局”列入公务员法管理,原有人员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过渡消化,新录用人员全部按照新的三定使用普通事业编制,不再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改由事业单位统考进人。一个是公务员,一个是事业编,前者比后者多了车补、年终绩效等福利,收入远超于后者,可想而知两者差距。

第二,管理方式不同。交通运输局作为地方政府组成部门,人财物归属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按照实际需要统筹管理。公路局虽然由局改中心,可其垂直管理的特性没有改变,市县两级公路局的管理权限仍在省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财物不受地方节制。这是全国多数情况。不过仍由部分省市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整合进入交通运输局,作为其二层机构管理,管理权限自然由垂直转地方。

第三,主体职责不同。公路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国道、省道的修建和维护工作,交通运输局则负责农村道路和城市道路(部分由住建局或城管委负责)的修建和维护工作,除此之外,交通运输局还要负责水路、铁路等交通管理工作。在职责上,交通运输局相对繁重和复杂,职责任务压力更大,而公路局相对单一,特别改革后,行政执法职责归口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更多责任集中在道路养护上,职权较之以往有所收缩,已经不像过去那么吃香,而交通运输局因为集运管、道路规划和建造、行政执法等职能于一身,职权相较过去不降反升,越来越吃重。这是公路局和交通运输局改革前后比较明显的变化。

公路局和交通局职责有什么区别?

  交通运输局及交通局,是同一个单位的不同叫法,国家大部制改革后,赋予了原交通部一部分新的职能,交通部也随之改名为交通运输部,各省、市、县也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名称也随交通运输部,原交通厅改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局改为交通运输局。

  至于交通管理局,如果不是公安部门的,也行使交通局(现交通运输局)的职能,那就与交通局(交通运输局)是同一机构,另一种名称;如是公安部门的,就属于交警系列的管理机构。

  交通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主要职责是交通规划、建设等工作;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交警部门)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要职责是负责道路交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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