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和不征区别(免征和不征收)
免征和不征收
暂免征就是暂时性政策免征税,是文件性规定,有相对明确的免征期限。而真正的免征是政策性或法定的免征,是长期性的。如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不征收和免征是一个意思吗
1.
定义不同免征是指在税法规定课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免征额的部分都不征税,仅就其余部分征税。免税是指为了给某些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免征全部税款。减税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也就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
2.
金额不同免征与免税都是全部的税款,无论该税款金额大小。减税是一部分应纳税款,是按照比例所扣除的。
3.
形式不同免征一般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免税一般是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等等。减税的常见形式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旧货3%减按2%征收增值税等。
免征和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征税收入,即该项收入“不在征税范围内”,例如: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免税”是“免征XX税”的简写,免征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都可以简称免税。二者的意思是一样的,即国家对某些特定的“在征税范围内”的项目免予征税,是一种税收优惠。例如: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财税[2011]137号)
不征收和免征收
双减是针对教育的吧,企业是两免三减
企业两免三减”政策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在5年的减免税期满后,还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可享受3年免税、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对出口型企业,除享受上述两免三减所得税优惠外,只要企业年出口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以上,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免征和不征收税的区别
「免交」和「免缴」的含义是不同的。
「免交」是指在规定条件下,某些应交纳的税费、费用或罚款等可以不用交了,即被免除了交付的责任。
「免缴」则是指对某些已经产生但还未支付的应交款项,征收机关可以暂时或永久性的取消其缴纳的要求,即被免除了缴纳的责任。
因此,「免交」着重于从源头上减轻负担,而「免缴」则是着眼于已经产生的应交款项进行减免。
免征和不征的项目
区别在于指向不同,形式不同等,免征是指免除,免去征用,征集的意思,比如免征某个税,而已征是指已经征收了的意思,二者有区别
免征与不征税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可简要归纳为:不征税收入本身不构成应税收入,而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基于税收优惠政策而予以免除,这可以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理论意义所在。 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具体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前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希望大家可以分得清楚这两个概念。
免征和不征收的区别
计征是指按计划征收,免征是指免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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