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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是什么意思(地方专项是什么意思怎样录取)

2023-07-21 16:22:10生活资讯1

地方专项是什么意思怎样录取

       地方专项和本科一批可以同时报,地方专项先录取,录取不到再录取本一,不影响,但是录取到专项计划就不录取后续的本一志愿了。

        先地方专项,然后到一本。一般的录取顺序是提前批->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有的省份地方专项计划是在本一批以前,有的是本一批之后。因此最可靠的是看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网站上面从高到低的顺序,最上面先录取。

农村专项一般降多少分

农村专项适合什么分数的学生,其实并没有固定分数。根据报考人数而定,降分上限为20分。如果报考人数多,达不到降20分的。

地方专项是怎么回事?

地方专项计划与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隶属于高考三大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则是本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一定数量的本地所属一本招生高校招生名额,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地方一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地方专项是啥意思

它们的区别在于所针对的领域和目的不同。

地方专项:地方专项通常是指在地方财政预算中划分的专门用于某一特定领域或项目的资金。这些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地方发展、改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增长、社会事业等方面。具体的地方专项可以根据地方的需求和优先事项来设立,如教育专项、交通专项、环保专项等。

卫生专项:卫生专项通常是指在卫生健康领域中划分的专门用于卫生事业发展的资金。这些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提高医疗设施的建设与改善、培训医务人员、推动疾病防控、改善医疗服务等。卫生专项旨在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的发展,提升全民的健康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地方专项和卫生专项可能因不同地区或国家而有所不同,根据不同的财政管理体系和政策规定而定。因此,具体的区别和资金运用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地方专项计划的利弊

利:

1、更加突出教育公平,让资源不充分的农村学生得到上大学的机会,接受更高等的教育。

2、部分地区重点高校还会降低分数进行录取,有利于农村学生得到读重点大学的机会。

3、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优惠政策很大,重点院校优惠的分数也比较多,有的学校甚至达到本科一批分数线就可以录取。

4、在就业方面,不是强制性要求毕业生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服务,并非强制,而是自愿,通过鼓励,引导的方式带动人士,回到生源地进行帮助。

弊:

1、专业选择余地比较小,专项计划的专业都是确定好的,不像普通高考一样,可以任意选择专业。

2、在就业方面,一般毕业后会被建议去贫困地区就业或者回到生源地工作,相对而言,条件比较艰苦,具体还要看考生自主选择。整体利大于弊。

地方专项是干啥的

有两个方面的区别;1、针对性的不同,精准专项,是根据国家需要,特地立项所培养的。地方专项,是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一种综合性的立项。

2、经费上的不同,精准专项,因为其所特殊性和迫切性,所以在经费上的拨款和额度就比较大。地方专项,那就得根据其项目的额度,来进行定量的划拨。

地方专项是一本还是二本

不能

本科一批和地方专项是两种不同的录取方式,不能一块报名。本科一批是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和高考总分排名来录取,而地方专项是由地方政府组织的特殊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和方式有所不同。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同时申请两种方式录取。如果被两种方式都录取,学校会按照自己的录取规定,以一种方式受理。一般情况下,自主招生录取的优先顺序高于地方专项,但具体要根据每个学校的招生政策而定。

地方专项怎样填报志愿

本科一批和地方专项计划是中国高考录取的两种不同的录取方式。下面是关于如何报考这两种录取方式的一般步骤:

1. 了解录取政策:在报考本科一批和地方专项计划之前,您需要了解相关的录取政策和要求。这些信息通常可以在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高校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中找到。

2. 注册报名:根据招生政策和要求,您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注册报名。通常,您需要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的学校和专业等。

3. 准备材料:在报名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您可以在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中查找相关信息。

4. 参加考试:根据招生政策,您可能需要参加一些考试,如高考、地方专项计划的特殊考试等。请确保您按时参加考试,并按照考试规定进行准备。

5. 填报志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您需要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愿填报政策,选择合适的学校和专业。请注意,不同的录取方式可能有不同的志愿填报要求,请仔细阅读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要求。

6. 录取结果:根据您的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学校将根据录取政策进行录取。您可以通过招生网站、短信通知或邮寄方式了解录取结果。

请注意,具体的报考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及时关注相关的招生信息和通知,确保按时完成报考和相关手细节。

地方专项有什么用处吗

专项资金的用途的规定是“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地方专项是什么意思怎样录取福建宁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预算支出绩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过程中对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进行的绩效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规则用于指导经济建设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项目资金的不同性质和管理要求,具体分为三类:

  (一)由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及其他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分配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基建投资,车购税专项资金和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等与经济建设相关的中央政府性基金,以及港口建设费中与经济建设相关的部分(以下简称基本建设类投资)。

  (二)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环保、水利、农业等主管部门负责分配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中小河流治理、农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综合奖励示范等与经济建设相关、由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地方财政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根据资金分配方式分为“事前补助类资金”和“事后一次性奖补类资金”。

  (三)由财政部负责分配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秸秆能源化利用、燃料乙醇补贴、淘汰落后产能等与经济建设相关的事后一次性奖补类资金(以下简称其他项目资金)。

  其他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以财政部为主实施,具体参照财政专项资金中“事后一次性奖补类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

  第四条 财政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财政部主要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督;项目单位主要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绩效运行监控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内部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队伍建设和档案管理。

  第五条 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应当科学合理、具体细化、及时有效,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基本建设类投资预算绩效管理

  第六条 基本建设类投资预算绩效管理的办法制定、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督由主管部门负责。财政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分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再评价,推动主管部门完善投资政策、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第七条 绩效目标设定。预算下达前,项目单位应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在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申报材料时明确“拟建规模、投资估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分析”等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相关的内容。主管部门可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过程中,确定绩效目标,并通过抄送投资计划等方式告知财政部。

  第八条 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中,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建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中期评估等方式对绩效运行实施监控;如需调整,主管部门应根据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审批。财政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分项目资金,对照相关绩效目标,通过信息网络平台等,对项目建设进度、累计完成投资等绩效运行情况实施监控,并对按绩效目标规范有序开展的项目,按规定下达预算和支付资金;对与绩效目标发生较大偏离的项目,视情况暂缓下达、停止下达投资预算。

  第九条 绩效评价。项目建成后,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决定是否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分项目资金,结合相关绩效目标,通过核查、抽查或者竣工财务决(结)算评审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或再评价。

  第十条 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应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投资规划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并将评价结果抄送财政部。财政部开展绩效评价或再评价,应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及原因,提出建议,推动主管部门优化投资结构、完善投资政策。

第三章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一条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办法制定、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督由财政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第十二条 事前补助类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前或项目完成前,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绩效目标及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或项目完成,可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考量因素之一。

  (一)绩效目标设定。财政部可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等,通过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协议或批复相关的实施方案等方式,明确一定时期内要完成的建设任务量、实现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经济效益和相应的绩效指标、投资规模、资金需求,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应采取的工作程序、技术路线、职责分工、长效机制、奖惩措施等多项内容。

  (二)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中,财政部、主管部门应指导、督促地方依法合规、积极落实协议或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实现绩效目标;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统计调查、工作简报等方式定期采集项目建设进展、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绩效运行信息,按要求汇总分析,逐级上报。财政部可会同主管部门将绩效运行情况作为下一步资金分配的参考因素,调整后续预算安排及下达进度。一旦发现严重偏离绩效目标,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三)绩效评价。绩效目标期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主管部门对照协议或实施方案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逐级报送;财政部可根据工作需要,会同主管部门对照协议或实施方案进行再评价,形成再评价报告。

  (四)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财政部可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绩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较差的通报批评;可按照协议约定或有关规定,采取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等奖惩措施。

  第十三条 事后一次性奖补类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是指项目完成后,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绩效结果进行奖补。对奖补资金的后续使用可不作具体规定。

  (一)绩效目标设定。财政部可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统一的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补助标准。

  (二)绩效评价。项目单位根据明确的绩效内容、绩效指标进行自评,并提交包括自评结果在内的申报材料,财政部可会同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绩效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三)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财政部可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确认的结果和既定的补助标准分配并下达财政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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