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兼类和活用区别(词的兼类和活用的区别)
词的兼类和活用的区别
词类活用不同于词的兼类和一词多义。一个词经常具备两类词的语法特点,是词的兼类。一个词固定地具有几个义项,是一词多义。如“使”,有“出使”和“使者”两个意思,一为动词,一为名词,属于词的兼类,也是一词多义。
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一个词临时改变了它的语法功能,具备了另一类词的语法特点,这种现象叫做词类活用。
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左右欲刃相如”,“刃”原为名词,“刀口”的意思,在这里作动词用,“用刀杀”的意思。
多义词 【于】 青,取之于蓝:介词,从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介词,比 善假于物也:介词,表示引进动作或行为的对象 【而】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连词,表转折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连词,表递进 吾尝终日而思矣:连词,表修饰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连词,表假设或表递进 蟹六跪而二螯:连词,表并列 【焉】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兼词,“于此”,在那里 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语气助词,表陈述
词的兼类和活用的区别与联系
根据汉语学界占据主流的观点,“漂亮”是什么形容词。例如:
—倩倩什么模样?
—她很漂亮。
汉语学界提出判断词类的标准为“词的语法功能”。形容词的语法功能一般为做定语修饰名词,不能跟宾语,不能受冠词修饰等。显然“漂亮”是符合这些标准的。
我个人觉得,普通人在认知里也会觉得“漂亮”是形容词。这种认知类似于“性质”“属性”等概念跟“事物”与“动作”等都是与生俱来的认知能力。认知语言学认为形容词在认知域里被识解为一种“非时间性关系”。这种说法比较抽象,具体就不深入了。
另外,汉语学界提出的根据词的“语法功能”来判断词类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道理很简单,一个词的性质是与生俱来的,所谓的功能都是其性质的外在表现途径,这就好比我是警察,我穿了警服去办案只是体现我是警察的身份,但我的这一身份不是我穿警服去办案决定的。例如,“美”跟“漂亮”是近义词,但它经常被这么用:
—她美到我了。
“美”在这里是不是形容词呢?恐怕不是。因为加了宾语。但是传统观点是“美”还是形容词。普通人在这句话里恐怕不会赞同这种观点。在认知里这个“美”已经不是某种“关系”而是一种“过程”。用大白话来说,这里的“美”不是某种性质而是某种“动作”。(你会发现若按照“语法功能”说,这里的“美”也应该是动词,但是汉语学界却加以反对。赞同“语法功能说”的学者很明显自我矛盾。)
这就存在一个矛盾,“美”在认知里很容易被判别为形容词,但是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却有动词的用法。我个人认为这是词类活用的一种体现或者说兼类(但是,词类活用跟兼类我个人认为是有一定区别的)。(同时,汉语学界认为汉语的形容词是汉语动词的子类别或多或少体现了这一点。)
同样,“美”也可以做名词。例如:
——倩倩真爱美。
当然,汉语学界还是认为这里的“美”是形容词(同样根据“语法功能”说,也应该是名词。但他们就是反对。)。这种说法普通人怕是不同意。至于为什么汉语学界反对词类变化,是担心这样最终会导致“词无定类”。
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语言科学的研究要以事实为基础,而不是以人的意志为基础。这是一个事实问题,而不是主观性的逻辑问题。词的活用,兼类在世界语言中都十分常见,汉语孤注一掷地反对这些东西显然是不适合的。
词的兼类与活用
兼语句:用兼语短语充当谓语的主谓句。其主要特点有:它的谓语由一个动宾短语和一个主谓短语套接而成;动宾短语中的动词通常是使令性动词。如:“叫、让‘派、使、请、教、劝、号召、选举”等等。有是还用“有”。
词的兼类与词的活用有什么不同
(丨)着是时态助词,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正在进行。如:走着,听着。虽着,了,过都是动词后表时态,但了表动你巳完成,过表动作已过去。这类助词所表意义有不同。
(2)着还可是动词,如:着手,着意。
(3)着亦可为名词。例:着数,一着。由此看来,着主要是助词。由于汉语词的兼类,还可活用为名词,动词。耍根据着在句中的意义和作用,就能分清其词性。
词的兼类和词类活用的区别
一、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
⑴名词后面带宾语,名词活用为动词 。
例如:驴不胜怒,蹄之。
⑵名词后面带补语,名词活用为动词 。
例如:履至尊而制六合.。
二、词的兼类:
(1)如“画”这个词。既是名词也是动词:中国画的画是名词,画表格的画就是动词。
(2)、同形同音词:形体相同或相似而且音也相同的词。如绘与烩。
兼词和词类活用的区别
词类活用:是指某些词临时改变其基本语法功能去充当其它词类或基本功能未改变而用法比较特殊的现象。古代汉语中的词类活用非常普遍,是古代汉语的重要语法特点之一,其内容主要包括名词、形容词、数词用作一般动词,名词作状语,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等。
在现代汉语中,普通名词一般不能用作状语,古今有别词的兼类:指在词义上有联系,并在不同的场合(不是同时)经常具备(不是临时)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的词类的语法功能的词。
一词多义:就是说近引申义和本义都是一个词的义项(很好理解,如“刎”就是“用刀割脖子”一个本义的义项,不是多义。),本义与近引申义之间还存在着比较近的联系。
如:“道”本义是道路,水流的途径也算“道路”,本义“道路”和引申义“水流的途径”都是“道”的义项,算是一词多义。
举例说明什么是词的兼类和词的活用
"执着"常做动词,充当句子谓语。例:(1)他对搞好这件事很执着。
(2)对于体育活动,他非常执着。以上两个执着是动词,做谓语。但现代汉语中,词有兼类现象,它可以活用为名词,做主语或宾语,定语。如:(|)执着是人们应具有的特质。
(名为主)。
(2)执着的他,让荒地满成一片绿地。
(名为定)。
(3)这些成绩,全靠他的执着。(名为宾)。
又如教育,常做动词为谓语,如老师教育学生。但也可活用为名词。如教育工作很重要。
(名为主)。
我接受了老师的教育。
(各为宾)。
因此,要分清词的语法作用,看这个词作的什么句子成分。
什么是词的兼类什么是词的活用谈谈二者的区别
兼类词,顾名思义就是指那些兼有两类甚至两类以上词性的词。同形同音词,指那些字形相同,读音相同,但在词义上没有任何联系的一组词。词类活用,这个属于古代汉语中,一部分实词(主要是动词,名词,形容词)具有的的一种特殊用法。在古代汉语中,某个词属于什么词性,也是有定类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些实词可以临时被赋予另一类词才有的意义和用法,这就是词类活用。 从上述三者的定义可知:兼类词指针对同一个词而言,比如“学习”,在句子“你要好好学习。”中是个动词,充当了句子的谓语。在句子“学习是一件愉悦的事情。”中,作为主语的“学习”已经不再是个具体的动作,而具备了名词的性质,所以是一个名词。两句中的“学习”词性不同,功能不同,但它们在词义上有联系,所以应当看做是兼类词。 同形同音词,这个是针对一组词而言。比如:
1、我在家。
2、我在看书。
3、我在家看书。三句话中的都有一个“在”而且字形,字音完全相同。但是1句中的“在”用作动词,表示存在。2句中的“在”用作副词,表示动作正在进行。3句中的“在”用作介词,引出动作行为发生的地点。这三个“在”因为语义上没有任何联系,所以应当看做是三个词,即我们所说的同音同形词,而非兼类词。 词类活用,是针对一个词在不同语境中的不同用法而言。例如:1、从左右,皆肘之。2、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例句1中的“肘”本来只有名词的用法,但在此句中,处在了谓语的位置上,因此我们认为被活用为动词,译为动词意义“用胳膊肘制止”。例句2中的“小”本身只是个形容词,而形容词是不能带宾语的,但在此句中,“小”的后面分别带了宾语“鲁”和“天下”,此时的“小”已经完全具备了动词的用法,而且与其后所带宾语的关系属于一种主观认识,这就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此时的“小”应当译为“认为……变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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