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需要什么证件
无效婚姻需要什么证件?
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在婚姻关系成立时存在某些缺陷,导致婚姻的成立无效。常见的无效婚姻情况包括:一方尚未离婚就再次结婚,双方存在近亲关系,双方之间存在夫妻关系强制或欺骗行为等。
无效婚姻需要什么证件?
在无效婚姻的情况下,需要申请无效宣告,即向法院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宣告无效。因此,需要的证件和手续与离婚类似。
1. 无效宣告申请书
无效宣告申请书为无效宣告程序的起点,需要申请人填写并 按照法定程序签署。该申请书需要具体陈述婚姻存在的无效事由,以及配偶同意或者不同意此次无效宣告的情况
2. 婚姻证书
婚姻证书是无效宣告的证明材料之一,需要申请人提供。如果婚姻证书遗失、损毁等,还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配偶关系的相关文件。
3. 其他证明材料
在无效宣告的过程中,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配偶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文件,法院指定的鉴定材料、调查取证材料等。
无效婚姻可以获得什么结果?
如果按照法定程序认定了婚姻的成立无效,其法律效力即被取消。无效婚姻被认定的法律效果就像这个婚姻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婚姻关系被认定为不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解除,应当对诚实信用的一方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保护。
无效婚姻虽然不同于离婚,但是需要的证件和手续却与离婚类似。在实际操作中,各种证件的准备和手续的办理过程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便能够快速高效地对无效婚姻进行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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